核心提示:“城市居民用水定额为150升每人每天,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80升每人每天(分散式供水)、100升每人每天(集中式供水)。”昨日,省质监局发布《用水定额DB43/T388-2014》(以下简称《用水定... “城市居民用水定额为150升每人每天,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80升每人每天(分散式供水)、100升每人每天(集中式供水)。”昨日,省质监局发布《用水定额DB43/T388-2014》(以下简称《用水定额》),对省主要工业行业、城市生活和农业用水定额。据了解,该标准首次对部分高耗水行业推行强制性用水定额,主要涉及63项用水量大、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工业产品和服务业。 “该标准是对2008年出台的《用水定额》的修订。”据质监工作人员介绍,《用水定额》规定了全省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和城镇公共及生活用水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工业企业、城市生活和农村生活及农、林、牧、渔业取水及用水管理,可作为本省取水许可管理、用水计划下达、用水及节水评估、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审批、收取超定额(计划)加价水资源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等工作的依据。 与2008版《用水定额》均为推荐性地方标准不同,新标准制定了部分强制性用水定额。本次修订后的标准新增了63项强制性用水定额,对特种行业用水实施定额管理,如洗车业用水定额为每平方米0.1升/天,洗浴用水量必须控制为每平方米100升/天;新增了部分我省特色产品或有一定规模的产品用水定额,如烤烟、槟榔、菜油、萤石矿、采盐等均制定了用水定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