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南都讯 记者康殷 发自香港 怀孕18周的内地孕妇,2008年12月在内地发现婴儿胎死腹中,赶赴香港港安医院取出死胎时,因胎盘植入导致大量出血,怀疑因此导致脑部缺氧,其后被转送玛嘉烈医院医治,稍后返回内...
![]() 南都讯 记者康殷 发自香港 怀孕18周的内地孕妇,2008年12月在内地发现婴儿胎死腹中,赶赴香港港安医院取出死胎时,因胎盘植入导致大量出血,怀疑因此导致脑部缺氧,其后被转送玛嘉烈医院医治,稍后返回内地住院,最终全身瘫痪,下半生需要人照顾。事主丈夫2011年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控告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局方承认事件责任。法庭前日颁下判词,指妇人未来难见康复,形容事件是悲剧,判事主获赔偿1148.78万元(港元,下同)连同利息。 余生只能躺在床上需人照顾 法院判词指事故属灾难性 女事主在出事前,每月薪金约港币1 .1万元,法院计算她原可继续工作至50余岁,以此计出适当的收入赔偿约305万元。另外因她失去做家务的能力,法庭再多判50多万元,作为聘请家务助理的费用。另外,专家估计她应可再多活13至14年,以此计算医疗费用,总数约440万元。再加上家人为照顾她所致的损失,以及膳食交通等杂费,总赔偿额共1148.78万元。医管局发言人则表示,本案已完结,没有补充及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