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新华社电“无名氏”流浪汉遭遇交通事故被“撞傻”,在受害人身份不明、家属无法找到的情形下,湖南省邵东县法院10月18日成功审结首例涉“无名氏”人员民事案件,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 2011年5月17日晚... 新华社电 “无名氏”流浪汉遭遇交通事故被“撞傻”,在受害人身份不明、家属无法找到的情形下,湖南省邵东县法院10月18日成功审结首例涉“无名氏”人员民事案件,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
2011年5月17日晚,流浪人员“无名氏”在邵东县两市镇昭阳大道里安村地段横穿马路时,被李某驾驶的车辆当场撞翻在地。“无名氏”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无名氏”有“重型颅脑损伤;左桡骨、耻骨骨折,左股骨下段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无名氏”住院治疗共计65天,用去医疗费71000余元,出院后经法医评定为4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因颅脑受损,“无名氏”已完全丧失表达能力,无法表述自己的身份,公安机关根据其体貌特征,走访知情人、发布公告,但最终无法打探到其亲属下落。
交通事故诉前调解中心的法官们及时联络邵东县民政局协调,由该局将伤愈的“无名氏”妥善安置在该县养老院护理,同时做通车主李某的思想工作,由其垫付了“无名氏”的生活费与护理费。承办法官又为“无名氏”办理好诉讼费缓交,案件得以顺利进入诉讼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