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如何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
时间:2015-11-09 07:26来源: 责任编辑:
陈江涛 内容摘要:执法公信力建设是永恒的法律命题,因为公信是执法的土壤,正因为取得了公信的支持,法律才能得以规范方远,也正因为执法维护了公正,执法才赢得了公信力,上升为权威。检察执法公信力是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转型时期的到来,
核心提示:陈江涛 内容摘要:执法公信力建设是永恒的法律命题,因为公信是执法的土壤,正因为取得了公信的支持,法律才能得以规范方远,也正因为执法维护了公正,执法才赢得了公信力,上升为权威。检察执法公信力是司法公信力...
陈江涛
内容摘要:执法公信力建设是永恒的法律命题,因为公信是执法的土壤,正因为取得了公信的支持,法律才能得以规范方远,也正因为执法维护了公正,执法才赢得了公信力,上升为权威。检察执法公信力是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转型时期的到来,社会主体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的复杂化对作为检察公信力建设提出了一个新的命题。笔者就检察公信力提升的重要性、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检察、公信力、和谐、民众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执法公信力的问题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重视。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公信力建设取得了较好的进展,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满意度不断提高,但由于公信力缺失带来的社会问题仍然存在,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任重道远。要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就必须先了解其基本概念及特征。
一、检察执法公信力的基本概念及特征
检察执法公信力,是指通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回应和满足社会的司法需求,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形成和积累起来的,在社会公众中的信任度、权威性和影响力。检察执法公信力产生于检察机关与公众之间的信任交往与相互评价过程,其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检察执法的信用和公众对执法的信任。
检察执法公信力既具有司法公信力的基本内涵,又具有其特有的品性和特点。一是从评价主体上看,检察公信力主要涉及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是检察机关在社会公众中的信任度、权威性和影响力的集中体现。二是从评价内容上看,检察公信力集中表现在检察机关回应社会的能力,包括对法定职责是否全面、正确、有效履行;对社会的司法需求是否发挥职能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回应及实际效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领域的突出问题,是否及时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等。三是从反映形式上看,检察公信力主要表现为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检察工作的公信力、检察人员的公信力,三者具有紧密联系,但又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评价标准和内容也有所不同。四是从检察权构成上看,检察公信力又具体表现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公信力、审查逮捕工作的公信力、公诉工作的公信力、刑事立案、侦查和执行监督工作的公信力、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公信力等。
二、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在当前社会转型过程中,刑事犯罪、民事纠纷、群体性事件和各种治安案件持续高发,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以司法诉求的形式进入检察工作领域,调处社会矛盾纠纷成为当前检察机关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主要内容、基本任务和重要途径。作为负有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机关,承办的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可能隐藏着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检察机关办案的过程,也是处理矛盾纠纷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检察机关处理案件,解决矛盾纠纷,对构建和谐社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有利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社会公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没有社会公众知法守法,依法治国将是一句空谈。司法机关是依法治国的支柱力量,没有司法机关的司法权威,依法治国不可能得到有效实施。社会公众通过检察机关履行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查抗诉职责,了解到检察机关打击犯罪、执法为民的坚定决心、执法力度,使公众产生对法律的信任、尊重,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有利于司法目的的实现和社会利益的维护。提升检察公信力,是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的重要保障。司法机关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和维护者,是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化身。通过公正司法,获得社会公众的信任,才能使社会纠纷、社会矛盾最终通过法律的渠道得以化解,实现检察机关维护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
(三)有利于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执法公信力提升的过程,也是提升检察执法能力,推动检察工作不断科学发展的过程。党的十七大召开后,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强调指出:“政法机关的执法能力,集中体现在执法公信力上。执法公信力来源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来源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党中央提出执法公信力建设,标志着我国的执法能力建设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提高执法公信力意味着党和国家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群众对检察执法公信力的新要求新期待,对提高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形成一种倒逼机制,推动检察机关不断加强管理,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三、当前影响检察执法公信力提升的主要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不断推进,依法治国力度也不断得到加强。随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强化,执法办案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社会影响力有所提高,相应的检察执法公信力也有所提升。但相对于检察机关在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来看,当前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与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之间仍有较大距离,还存在着一些影响执法公信力提升的因素。
(一)群众意识缺乏,将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割裂开来。当前,在执法理念上,由于对检察公信力的内涵、重要性等缺乏正确的认识,没有认识到人民群众的信赖和认同是检验法律监督能力的主要标志,部分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一味强调打击、忽视保护,没有在办案中宣传法制、争取民心,无形之中损害了检察公信力;一些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缺乏群众意识,群众工作做的不细致、不到位、不理想,致使有些案件案结事不了,当事人不断申诉、上访,客观上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并对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产生负面影响。这种只注重法律效果,忽略社会效果的办案方式,影响了检察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导致群众难以对检察机关产生信任感。
(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检察干警是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执法办案的主体,是构建检察公信力的主要载体。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检察队伍自身执法水平及社会形象难以获得公众充分信任。有的干警由于执法水平不高,本可以查清的案件未能及时查清,混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限,影响了办案质量,使当事人对案件结果不信服;有的基层干警将从检为谋生手段,既忽视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也忽视了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望。
(三)执法不公问题时有出现,导致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不信任。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要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就必须优化检察职权的配置,规范检察执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的社会主义检察及司法制度,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但在现实的检察实践中,个别干警执法行为不规范、为检不清廉,办人情案、关系案,这些问题引发的事件看起来虽小,但是其负面影响却相当大,在社会上会产生十倍、甚至百倍的放大作用,对检察公信力的损害十分严重。
(四)检民互动不足,群众对检察机关不了解。正义不仅要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但有些地方仍存在执法上的神秘主义,执法不公开、不透明,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群、监督权得不到保障,致使群众无从了解和参与检察工作。大部分群众只能通过当事人自述,或者网络渠道等了解检察机关及其职能,这种方式必然导致对检察机关的评价具有片面性,也就谈不上理解、支持和信任。
四、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的基本途径
检察执法公信力来源于公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信赖和认同,因此,检察机关应当将执法为民思想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
(一)强化执法为民宗旨,推进执法理念创新。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全体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端正价值取向、坚持职业操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廉洁”核心价值观,真正做到在思想观念上为民、在工作措施上便民、在实际效果上利民,在法律监督中普惠于民、在公信力的培育中取信于民。将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执法为民”的信念,把为人民执法、通过执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执法的目的和归宿,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认同,增强检察公信力。适应形势需要、顺应时代要求,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不断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解决执法中的随意性、盲目性、人为性的问题,实现执法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人性化。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切实体现和谐司法与人文关怀,夯实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的思想基础
(二)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大力培育检察人才。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能力、法律监督能力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提高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打造司法公正的检察队伍,是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关键。为此,要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检察干警职业道德、职业操守教育,激发干警工作热情与激情,使广大干警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心。广泛开展各类专项培训和岗位练兵,抓好人才培养工作,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提高检察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干警廉政执法教育,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做到自省、自警、自励、自强,提高全体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对干警要严格管理,严明执法纪律,对检察人员贪赃枉法、侵害群众利益的,坚决依纪依法查处。通过提升干警素质,夯实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的队伍基础。
(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内外监督实效。检察机关要保证自身严格、公正执法,必须主动接受内外部监督,只有接受监督,才能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才能保证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检察制度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中国检察制度的优越性。对内要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执法办案管理机制改革,细化办案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执法质量考核机制、执法质量监控机制、执法责任追究机制,以制度刚性保障检察公信。重点加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内部监督,严格执行立案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逮捕权上提一级和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制度。强化检务督察工作,集中力量,采取明察暗访、突击督察、现场督察等多种形式,重点督察检察人员工作作风、执法作风以及执法不公、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防止和解决检察人员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问题;加强巡视等党内监督工作,通过巡视强化自身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对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严格执行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制度,进一步规范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明确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内外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夯实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的制度基础。
(四)全面推行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是缓解矛盾,增强理解,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一方面要全进一步拓宽检务公开领域,丰富检务公开载体,创新检务公开形式。积极探索网上查询等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化检务公开的新方法和“阳光检务”、“检察开放日”等新机制,完善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主动深入基层宣传、接访,方便群众申诉、举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另一方面要增强文书说理。撰写各种法律文书,都围绕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三个方面,把事实说清,把道理讲明,把法律说透,让群众心服,以高质量的文书释疑解惑,彰显检察公信力。还要加大检察宣传力度,通过积极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工作动态、工作成绩,让社会公众更了解检察工作、理解检察工作、认同检察工作,从而提升检察公信力。
(五)着力加强社会管理,切实服务人民群众。加大对扩大内需、保障民生、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特别要积极支持改善民生、基础设施、节能环保等方面的重大工程建设。深入开展三进四联活动,切实加强群众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为企业、学校、农户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领导干部要带头多下基层,一方面以执法办案为基础,寻找案件线索。以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社保、补贴等惠农支农资金问题为重点,全面开展涉农领域的职务预防工作。另一方面延伸法律触角,调处群众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实际困难。通过以看得见的方式扎实服务群众,密切干群关系,可以有效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
检察执法公信力的建设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检察机关及干警积几十年如一日,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心全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检察执法公信力才会提升,依法治国方略才能逐步推进,社会也才会更加稳定和谐。
编者的话:如何提升政府执法部门及检察监察机关的公信力,得以调处社会纠纷、矛盾,促进维稳构建社会和谐。作者勇敢的探索和思略给我们以深刻的启迪。
供稿:芷江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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