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梦CMS - 轻松建站从此开始!

湖南民生在线,湖南民生频道,民生频道,湖南民生新闻网,民生新闻网,民生湖南在线,民生湖南网,湖南民生网

当前位置: > 维 权 >

湘潭一开发商“一房三卖” 业主获赔86万元

时间:2015-11-09 07:26来源: 责任编辑:
在征得开发商的同意之后,第三任买主从第二任买主手中转买门面,开发商却迟迟不愿过户。拖了近两年,开发商才告诉第三任买主,门面早在9年前已卖给了第一任买主,门面由其占着,双方一直在扯皮,过不了户。 近日,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判决此案,认定开发商一
  核心提示:在征得开发商的同意之后,第三任买主从第二任买主手中转买门面,开发商却迟迟不愿过户。拖了近两年,开发商才告诉第三任买主,门面早在9年前已卖给了第一任买主,门面由其占着,双方一直在扯皮,过不了户。  近日...  在征得开发商的同意之后,第三任买主从第二任买主手中转买门面,开发商却迟迟不愿过户。拖了近两年,开发商才告诉第三任买主,门面早在9年前已卖给了第一任买主,门面由其占着,双方一直在扯皮,过不了户。

  近日,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判决此案,认定开发商一房三卖,判决开发商承担第三任买主已付购房款70%的赔偿责任。

  4个门面连卖两任买主

  2001年11月,长株潭大市场刚刚建成不久,人气还不旺,周雪奇与开发商金三角公司签订了合同,购买了该市场小商品区T16栋1、2、11、12号门面,共计千余平方米,后一直占有,租给他人经营。由于周雪奇只付了一部分款项,余款没有付清,这4个门面一直没过户,未办理产权证。

  2008年3月19日,当时的金三角公司工作人员魏巍又与金三角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了这4个门面,房款总金额为1235040元,但由于被周雪奇占用出租,门面无法按时交付给魏巍使用。

  第三任交钱后不能过户

  2008年10月11日,在征得金三角公司的同意后,焦锦录与亲戚张艳群以265万元共同从魏巍手中转买了这4个门面,其中123.5万元付给了开发商,其余款项支付给了魏巍。

  随后,焦锦录多次与金三角公司协商交付门面,并办理过户手续,但金三角公司却以种种借口拖延。直到2010年7月,金三角公司才告知焦锦录,这4个门面早在2001年11月已经卖给了周雪奇。其间,金三角公司退还购房款1235040元。

  判决

  开发商退款倒赔七成钱

  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金三角公司将房屋销售给案外人周雪奇之后,又再次销售给焦锦录和张艳群,且在与焦锦录和张艳群签订购房合同时,未告知所购房屋与他人存在纠纷,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卖给第三人的事实。金三角公司的行为属于一房三卖,虽然主观恶意不大,但在明知与周雪奇存在纠纷的情况下,仍将房子卖出,属于违法。除返还已付房款,金三角公司理应再支付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最终,法院酌情认定,金三角公司承担已付购房款70%(1235040元×70%=864528元)的赔偿责任。减去已支付的28万元赔偿款,金三角公司还应支付赔偿款584528元。

  审理此案的法官、岳塘区民一庭庭长赖浩翔认为,此案中,如果第二任买主魏巍明知门面已被金三角公司卖给了周雪奇,双方存在纠纷,仍转卖给第三任买主焦锦录,则焦锦录可以起诉魏巍,要求赔偿损失。

  看新闻学法律

  一房多卖最高可索一倍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记者刘晓波 通讯员 胡聪玲)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尚未注册畅言帐号,请到后台注册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