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梦CMS - 轻松建站从此开始!

湖南民生在线-湖南在线民生频道-湖南民生在线新闻网-湖南民生新闻网-湖南民生在线网-湖南民生频道

当前位置: > 时 评 >

监察法正式“上线” 反腐败再添“利器”

时间:2018-03-21 15:43来源:三湘风纪网 责任编辑:刘艳

  两会新华社快讯: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央纪委监察委网站3月20日消息)

  制定国家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是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反腐败的利器。制定监察法,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这对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腐败力度空前。5年立案审查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处分153.7万人,取得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并巩固发展。但同时,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相比,我国的监察体制机制存在着明显不适应问题。一是监察范围过窄;二是反腐败力量分散;三是体现专责和集中统一不够。因此,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是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

  成立监察委员会,同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有利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前,党内监督已经实现全覆盖,而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没有做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反腐败只有全覆盖,才能零容忍。监察法保证监督力量能延伸和覆盖到所有公职人员,实现了监督体制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其中,取代“两规”的留置备受关注。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等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用留置取代“两规”符合法治精神和法治要求,是运用法治思维反腐的具体举措,有利于解决长期困扰的法治难题,把反腐败纳入法治轨道。

  国家监察委员会统筹协调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反腐败国际条约实施工作。对于重大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被调查人逃匿到国(境)外,掌握证据比较确凿的,通过开展境外追逃合作,追捕归案;提请赃款赃物所在国查询、冻结、扣押、没收、追缴、返还涉案资产;查询、监控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进出国(境)和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在调查案件过程中设置防逃程序。追逃、追赃、防逃三管齐下,彰显了有逃必追、一追到底,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的反腐决心。

  国家监察法正式“上线”,反腐败再添“利器”,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海晏河清、朗朗乾坤定能照进现实。(平江县纪委 吴颖杰)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尚未注册畅言帐号,请到后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