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不悔改 非法持有毒品二进宫
时间:2015-12-02 12:40来源:湖南民生在线 责任编辑:健伟
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王 镛)曾因非法持有毒品罪沦为阶下囚,出狱后不思悔改,重蹈覆辙,把自己再次送进监牢。近日,永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件,被告人蒋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2015年9月11日下午,被告人蒋某某在衡阳市一酒店门口从一个叫“军军”的男子处拿了5包冰毒和8粒麻古,自己吸食了半粒麻古和0.2克冰毒,剩余的放在随身携带的挎包里。同年9月15日晚,蒋某某返回衡阳途径京港澳高速公路永兴服务区时,遇到民警安全检查,民警从蒋某某的挎包里查获白色晶体和红色颗粒。经郴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白色晶体(即冰毒)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36.3598克,红色颗粒(即麻古)检出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分,净重0.7807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蒋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非法持有数量较大毒品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蒋某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通过家属积极缴纳罚金,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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