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利用担任镇计生办专干、主任的职务之便,收取社会抚养费和终止妊娠保证金24多万元后不入公账。近日,由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成某挪用公款案经公开审理后,被告人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0年下... 利用担任镇计生办专干、主任的职务之便,收取社会抚养费和终止妊娠保证金24多万元后不入公账。近日,由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成某挪用公款案经公开审理后,被告人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0年下半年至2012年10月,成某利用担任镇计生办专干、主任的职务之便,收取26户计生对象社会抚养费和终止妊娠保证金24.53万元,不入单位帐,归个人使用。后成某外逃,其亲属代为退还了全部赃款。2013年9月2日,汉寿县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成某经网上追逃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制网 记者 阮占江 通讯员 刘春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