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在汽车飞驰的桥底下,他们虽然蜷缩着,却渴望就业,梦想过上平常人的生活;在繁华商场的出入口,他们虽衣衫褴褛,脸上露出的却是坚强的笑容,希望挣更多的钱供子女读书;在儿童福利院,他们... 湖南民生在线讯(谭建员)在汽车飞驰的桥底下,他们虽然蜷缩着,却渴望就业,梦想过上平常人的生活;在繁华商场的出入口,他们虽衣衫褴褛,脸上露出的却是坚强的笑容,希望挣更多的钱供子女读书;在儿童福利院,他们虽然带着残缺的身体,天使般的脸上却笑靥如花,渴望关爱,梦想有一天能像其他的孩子一样在蓝天下奔跑……他们是我们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存在,我们时刻能感受到这个群体的温度与力量。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救助、关爱弱者、贫者是底线,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民政部门更是担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湘潭市民政局在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牢固树立“民政为民”的核心理念,紧扣时代脉搏,顺应人民期待,以改善民生为切入点,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打开大门搞活动,改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模式,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让百姓得到真真切切的感受。
托底线 救急难 惠民生 全面构建网底不破的民生网 为兜好民生底线,湘潭市民政局千方百计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标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自2008年以来,该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线连续6次提标,其中,市城区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线由180元提高到目前的42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线由800元提高到3400元。从今年一月份开始,又在城市区实行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城乡一体化,城市区农村低保A类对象按城市低保420元/月的标准实行全额救助,城市区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线420元/月实施供养。至8月底,湘潭市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月人均补差为282.53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为116.7元。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标准城市区均达到3600元,韶山市达到3360元,湘乡市、湘潭县都达到2400元。充分发挥了财政兜底线、保民生的重要作用,守住了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安全底线。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支持,今年湘潭市被国家民政部批准为全国第一批“救急难”试点城市,困难群众将得到更多的关爱和救助。 为更好的开展救助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湘潭市民政局积极牵头,联合卫生、计生、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开展“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机制,各乡镇(街道)统一设立窗口,由专人负责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灾害、医疗、教育、等社会救助工作的受理和转办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社会救助申请分办、转办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 救助、帮扶贫者、弱者是每一个湘潭民政人的职责,作为领导人更加应该以身作则,在全社会形成良好风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湘潭市民政局创新帮扶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联”活动,即结对帮扶100户低收入家庭、100户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和100户农村五保家庭,并采取“321”的帮扶方式,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每人帮扶3户,即1户低收入家庭、1户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家庭、1户农村五保家庭;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每人帮扶2户;一般党员干部每人帮扶1户,确保了责任到人,帮扶落到实效。活动开展以来,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共下户走访帮扶1300余次,筹集帮扶资金和物质近100万元,解决了部分群众的实际困难。此项活动开展以来,不仅为困难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干部也受到了教育、转变了工作作风。 解决生存困境是救助之本,自去年12月起,湘潭市民政局组织各县市区民政局、救助站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街头主动救助活动,大力推进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冬天,白天安排2台救助专用车辆,晚上安排1台救助车,2位工作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对车站、涵洞、公园、商业区、废旧房屋、工地附近等流浪人员可能滞留的场所进行巡查救助。夏天,针对高温炎热天气,及时启动应急救助预案,在巡查基础上,组织流动救助小分队,调动社会力量,劝导、引导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站避暑。对不愿进站接受救助的,发放必要的饮品、食品、防暑降温药品,留下联系方式。截止目前,湘潭市救助站街头主动劝导救助1300余次,共接待求助人员2741人次,经甄别对3087人实施无偿救助,其中流浪未成年人159人次。在救助过程中不但给他们提供物质上的帮助,还对他们开展了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教育辅导,确保了救助实效。 零容忍 零遗漏 零投诉 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全面铺开 低保金是法律法规的“高压线”,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低保对象主要是病残老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群体。虽然每月低保金不多,却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关乎一个家庭的生存维系,关于法律政策能否执行到位。 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全国社会救助工作示范城市成果,促进公平性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今年7-9月,湘潭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整治“人情保”、“关系保”为主题的“阳光行动”。 “零容忍”:严明城乡低保工作纪律。湘潭市民政局把低保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及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作为整治活动的重点,对在低保审核审批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骗取低保待遇的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追究一起,让铁规发力,制度生威。“阳光行动”中共有 人被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零遗漏”: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应退。为更好的查漏补缺,湘潭市民政局对全市困难群众和14万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集中复核,做到“零遗漏”。乡镇(街道)入户调查率达到100%;县市区民政局对所辖每个村(社区)至少抽查30%以上;对每个县市区至少督查60%以上的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抽查8户对象。该市各级民政部门也将城乡低保“阳光行动”专项整治活动与低保月、季等日常核查工作进行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良性发展格局。自活动开展以来,该市共取消因家庭条件好转,现在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5421人,核增新申请低保对象1823人,调整补助水平866人。通过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送到每一个困难群众的身上,让“人情保”、“关系保”等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无处遁形。 “零投诉”:维护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着力解决城乡低保工作在新的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查补政策执行、程序落实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漏洞,湘潭市民政局多措并举,努力做到损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现象“零投诉”。一是在乡镇(街道)政务大厅、办事大厅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由乡镇(街道)提供“一站式”服务,“干部多跑脚、群众少跑脚”,为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二是规范低保工作服务标准。县级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和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低保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设立党员模范岗,亮出党员身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明确乡镇(街道)为低保审核的责任主体,县级民政部门为审批的责任主体,杜绝社区(村)出现优亲厚友、救助不公的现象。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合审核制度,缩短低保审批周期,提高行政效能。对于特殊急难对象,可先进行临时救助,再补办相关手续。三是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拓展到农村低保审核审批流程。研究制订农村低保家庭认定标准体系,在传统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核查方法的基础上,引入信息化的比对手段,全面客观掌握新申请低保家庭和已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的经济状况信息,提高救助准确率,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低保管理滞后,群众投诉反映集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等问题,维护农村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调思路 创特色 谋发展 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新模式 生老病死是永恒的发展规律,养老同样也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不可否认,我们已经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部分老人不但亲人不在身边,有些还饱受疾病折磨,由谁来照顾他们的晚年生活,由谁来抚慰他们寂寞的心灵,已经一个不容回避的课题。 湘潭市民政局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民办养老机构为突破,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协调发展,多种养老方式相互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正在探索一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多种养老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养老服务工作新路子。今年,湘潭市被纳入“全国养老服务业改革试点城市”,养老事业发展又迈出了新步伐。 基层养老基础设施不断夯实。近年来共投入资金1.32亿元,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65所,建设村级“五保之家”99个,总占地面积900亩。投资2.1亿元新建了湘潭市、湘潭县、湘乡市和韶山市福利中心,四个福利中心投入使用后,新增床位1300余个。同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市城市区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通知》(潭政办发[2011]57号),截止目前全市房产开发单位共提供社区服务用房23000多平方米,收取代建费2100多万元,全部投入社区服务用房建设,较好地解决了社区办公用房和养老服务用房不足问题。 基层养老服务模式创新不断。逐步探索建立了以社区组织为依托,以老年人援助呼叫平台为纽带,以公建公办、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为经营运作方式的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2013年,建成20个社区居家养老中心示范点。今年又投入200万元,在城市区10个社区建立社区养老日间照料中心。以村级老年协会为基础,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共建立基层老年协会1885个,占该市基层组织的97%。同时,以岳塘区农村社区化改造和湘潭县农村互助养老为重点,开展农村养老试点。去年该市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154个,今年建设范围还在不断扩大到近300个村。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和高龄津贴发放范围不断扩大。湘潭市在去年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基础上,将城市区60岁以上的散居五保老人、“三无”老人以及65周岁以上的半失能低收入老人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有3144名城区老人受益。对全市80-89岁的高龄低保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高龄补贴;对全市90-99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高龄补贴。 医养结合养老项目成为亮点。在湘潭市六医院开展城市医养结合的养老试点。投资6500多万元、总建筑面积为18000平米、新增床位450个的“老年养护楼”项目于2013年建成投入使用,成立了湖南首家集托老、病养、老年康复于一体的“湘潭市托老康复中心”,成为了“部省共建”的国家级养老示范项目。今年该市又投入9000万元,正在推进二期工程“老年颐养楼”建设,并以此为基础打造湘潭市养老产业集团,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尤为可喜的是,该市依托六医院开设了老人临终关怀病室,从更高层面关怀老人。 殡仪馆作为人生的终点站,也是民生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湘潭市民政局把殡仪馆的改扩建项目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今年,投资1亿元、占地面积55亩的一期工程已经动工,目前已完成投资3100万元,项目完工后,不仅可以一举改变湘潭市殡葬服务和殡葬环境落后的面貌,还可以给低收入群众提供15000个约市场价十分之一的低价墓穴,解决困难群众“死不起”的问题。 民政工作面对千家万户,涉及面广,处理起来也千头万绪,但代表的却是老百姓的实际利益和切身利益。每一个湘潭民政人身上都背负着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正是这份责任促使每一个湘潭民政人珍视每一个梦想,呵护每一次努力,让阳光照进每一个角落,不遗余力为梦想护航,让更多的人共享人生出彩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