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永兴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诈骗案相信能给人们更多的启示,李女士因为贪小便宜,被唐某、王某骗走一部手机和部分现金,而唐某则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天上不会掉下馅饼,世上也没有免费的午餐。近日,永兴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诈骗案相信能给人们更多的启示,李女士因为贪小便宜,被唐某、王某骗走一部手机和部分现金,而唐某则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2014年4月23日,被告人唐某伙同王某(另案处理)在永兴县干劲路寻找作案目标,唐某故意把事先准备好的钱(冥币)掉在被害人李女士的前面,由王某捡到,不知情的李女士在大声告诉唐某掉钱的时候,王某要李女士不要做声,两个人把捡到的钱分了。妄想天下掉馅饼的李女士与王某两人搭摩托车来到一处偏僻地段商量分钱事宜,唐某则尾随而至,以核实两人是否捡了自己掉的钱为由,与王某上演“双簧”套取李女士银行存折密码,最后骗得李女士5000元现金和一部电信直板黑色手机。事后,唐某分得赃款22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马益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