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凤凰滚动新闻同步发布本稿件链接: http://news.ifengs.com.cn/a/xinwen/2015/0414/1254.html 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谢孝明 彭诗)近日,东安县人... 凤凰滚动新闻同步发布本稿件链接: http://news.ifengs.com.cn/a/xinwen/2015/0414/1254.html
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谢孝明 彭诗)近日,东安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胡某兵、何某建抢夺一案,经东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某兵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九万元,被告人何某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2013年3月至8月,被告人胡某兵单独或伙同何某建先后在长沙市及东安县两地疯狂作案十余次。二被告人驾驶两轮摩托车,找准目标后,由一人在前驾驶摩托车,另一人在后实施抢夺,摩托车经过被害人时,坐在后面的犯罪嫌疑人突然伸出黑手抢夺被害人的提包或者项链等物品,得手后又迅速逃离现场,被害人往往还未作出任何反应,财物便已被抢走。截止二被告人被抓获时,已有十二名被害者,被抢夺财物累计价值八万余元。 俗话说多行不义必自毙,嚣张了半年终究还是难逃法网,落得个深陷囵圄的下场,可见君子爱财还是要取之有道才行啊。 检察官温馨提示:市民朋友们首先应当注意财物保密性,尽量不要将项链、手链等贵重首饰佩戴的过于显眼;其次,在路边行走时,应尽量远离马路行走,并将随身携带的提包、挎包放置于远离马路一侧;最后,如遇飞车抢夺,不要惊慌,尽量记住摩托车的车牌号、抢夺犯的样貌以及逃窜方向等信息,大声呼救请求群众帮忙拦截,并立即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