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申请办理契税优惠的手续更简化了。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简化契税办理流程取消(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公告》明确,纳税人在申请办理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时,无须再提供原民政部门开具... 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申请办理契税优惠的手续更简化了。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简化契税办理流程取消(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公告》明确,纳税人在申请办理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时,无须再提供原民政部门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按现行税收政策,如果是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可减半征收契税,即4%的税率可减按2%执行;如果购买的住房面积在90平米及以下,仍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可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公告: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申请时,应当做好纳税人家庭成员状况认定工作。如果纳税人为成年人,可以结合户口簿、结婚(离婚)证等信息判断其婚姻状况。无法做出判断的,可以要求其提供承诺书,就其申报的婚姻状况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如果纳税人为未成年人,可结合户口簿等材料认定家庭成员状况。 公告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应当迅速将这一便民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对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措施落实不折不扣;同时,应当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潇湘晨报 记者 戴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