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阳海盛)一男子清楚地知道酒后驾驶小车违法,但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违法。殊不知酒后驾驶摩托车也触犯了刑律。近日,永兴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阳海盛)一男子清楚地知道酒后驾驶小车违法,但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违法。殊不知酒后驾驶摩托车也触犯了刑律。近日,永兴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4年8月25日中午,被告人孙某在亲戚的生日宴上喝了不少白酒,知道酒后驾驶小车是犯罪行为的他,竟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犯法,并驾驶摩托车搭送朋友何某回家。在回家的途中,孙某驾驶的摩托车摔倒,致使二人受伤,其中何某为重伤一级。经交警鉴定,孙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32.99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除了醉酒驾驶,孙某也没有机动车驾驶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深度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孙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确有悔罪表现,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法对孙某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