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暂停10个多月的燃油附加费即将重新征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中国民航局11月12日下午公布了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从11月14日起,燃油附加与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实...
暂停10个多月的燃油附加费即将重新征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中国民航局11月12日下午公布了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从11月14日起,燃油附加与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实行联动。业内人士分析,燃油附加的复征,或将使每位乘客至少多交20-40元。 【政策】 乘客或至少多交20元 新机制规定,现行统一规定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的做法将改为航空公司在联动机制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是否收取燃油附加,以及具体收取标准和出台时间。 11月9日,国内航空燃油价格上调,国内航空汽油价格从6810元上调至7310元,随即国家发改委透露将可能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发改委认为征收燃油附加费将是下一步国内疏导成品油上调影响的方式之一。 航空燃油附加费从2005年8月1日征收起,历经四次上调和两次下调。今年1月4日,国家发改委等单位决定从今年1月15日起,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最新的复征价格可能还是去年12月降价后的水平800公里以下20元,800公里以上40元。 【影响】调价前后两日的销售有影响 实际上,长沙的国际航线都已经上调了燃油附加费。从10月下旬起,南航从长沙飞香港航线每航段每人的燃油附加费标准就已由61元人民币上调至69元人民币。 海航长沙营业部副总经理王江告诉,燃油附加费的增加幅度很小,对机票销售的影响不大;但对调价前后两日的机票销售量有小的影响。“如果明天要征收燃油附加费,那么很多旅行团会抢在收费的前一天出票,第二天就几乎没有团票,只有点散客了。”王江说。 旅行社方面表示,按照操作惯例,若恢复收取的燃油附加费在20-40元的范围内,旅行社将作为新增成本内部消化;但若收取的幅度升至80-100元,则超出了旅行社利润可承受的范围,届时游客也难免要分担部分燃油附加费。 具体政策: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 据两部门介绍,联动机制延续了2005年8月以来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的测算办法:以国内航空煤油价格每吨4140元为基准油价。 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低于基准油价时,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超出基准油价时,在航空公司自行消化部分成本增支因素的前提下,适当收取燃油附加,燃油附加最高标准根据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变动情况适当调整。 两部门还公布了近期燃油附加的计算参数和公式。 根据新的机制,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统一按800公里计算、800公里以上航线统一按1500公里计算。 两部门重申,国内航线婴儿、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对象,免收或减半收取燃油附加的规定。 背景:最近三次燃油附加费调整情况 2008年12月25日起,800公里(含)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由80元降低到20元。 2009年1月15日起,决定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 2009年11月14日起,燃油附加与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实行联动。 Tags:明起 起重 重征 征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