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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燕飞:案例“传播学”的本土专家

时间:2015-11-10 16:54来源: 责任编辑:
——代为《走向法治》序 案例本是一种严肃的专业知识形态而存在。在大众生活中,由于我国法律普及水平的有限、术业专攻行当的不同,在实际生活中影响的范围或者说存活的空间是非常狭小的。因此,案例下乡,案例进入到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发挥现
  核心提示:——代为《走向法治》序     案例本是一种严肃的专业知识形态而存在。在大众生活中,由于我国法律普及水平的有限、术业专攻行当的不同,在实际生活中影响的范围或者说存活的空间是非常狭小的。因此,案例下乡,...

——代为《走向法治》序
  
  案例本是一种严肃的专业知识形态而存在。在大众生活中,由于我国法律普及水平的有限、术业专攻行当的不同,在实际生活中影响的范围或者说存活的空间是非常狭小的。因此,案例下乡,案例进入到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发挥现实的“润物细无声”、潜移默化的警示、劝诫、教化……之功效,不失为我国法治建设中一项富有深远意义的“民生”工程。然而要让案例变得让百姓能够看,让百姓喜欢看,让百姓乐意看,这就需要高超的“变形”技艺、敏锐的俗世眼光、聪慧的政治头脑、丰富的知识积淀。从这个意义上,从事这项工作也是法律人的一种本土生活的自我创造,同样圣神而富有文化意蕴。

  《走向法治》一书是作者结集出版近几年所撰写的,基本以湖南省内所发生的一系列有特色的刑事案例为主要内容的著作。这些作品先后在一些报纸、杂志等媒体予以公开发表,实际上已经下乡到了老百姓中去了,或许成为了老百姓饭后茶余的“话资”,或许成为了慈父严母教育子女的经典教材,或许成了潜在犯罪人的警示响钟……这种生活中朴实的话语,传达的沉甸甸的生活凄美“故事”,昭示着多彩人生的世事变故,倾诉出社会人的多维劣根性……这里有新闻消息一样精炼的文体、有小说一样的故事情节、有田园散文一样的古朴话语。应该说,这些是作者多年从事文学、喜好文学劳动结晶的闪现,也是“案例”得以通俗化而能够在民间广泛传播的奥妙!

  《走向法治》选题是宏大而且抽象,但是叙说的却是具体的、细碎的生活事实,是从生活的浪花中以小见大,透视出法治的精神实质与本色面貌。具体法治、生活法治,是一种人生态度、生活的方式,能够达致这种境地,是一种超凡脱俗,是一种内心灵魂的洗练!犯罪学控制理论表明:人人皆是潜在的犯罪人,尤其是在现代琳琅满目的花花大世界里,这种外在的诱惑力更为强烈。在这种社会环境中,我们更需要有具体法治、生活法治的信仰,能够在一点一滴的生活中坚守规则、遵守底线、恪守边界。否则,如同三十年为红旗飘飘的打黑英雄、三十年后为臭名昭著的黑社会老大一样,时刻面临着走向为奸作恶的万恶深渊的危险。因此,这种源自于生活的本土的警世题材,无论是内在所蕴含的实质内涵,还是外在所传播的现实价值,都是具有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艺术价值!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看到的不是一个个小小的案例、也不是一段段语录摘录式的法治话语,而是更为深刻的对于一种生活境地、生活秩序的追求与向往,是一种对于人类社会发展永恒的哲理思考。也从这里,我们体悟到作者的良苦用心、“匹夫”之责,也体悟到作者的独到的眼光、智慧的头脑!

  《走向法治》(中国凤凰出版有限公司)是作者的近作,是作者继2010年《拿起法律武器》(珠海出版社)与2011年《为了公正与和谐》(珠海出版社)著述后推出的又一力作。作为一名法官,其勤勉实属可嘉,其智慧也令人折服。但是当我看到这一系列的著作后,不能不让我想到了一个令我、作为一个学人思考的问题:作者这种不断所进行的案例“裁剪”是否自觉不自觉地在探索一种新兴的学术视域的自我创造之事业?或许作者并没有这样的意识,也没有这样的打算,但是在我看来,这种自我的创造,有着自我的学术价值。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1926—1984)指出:知识是一种权力,拥有一种知识就意味着具备了支配事物的一种能力。从这种意义上,无论是经验、理论知识的传播与分享,都是现代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的一个维度。然而,现实中一些知识尤其是专业性的知识往往为行业人士或者专业人士所垄断与享用,更多的是精英阶层所占有。由此,知识的大众化、通俗化,便成为了为取得更大社会效应、更具经济效益而努力的一种方向,甚至是一种职业。于是,我们也就不必以阳春白雪傲视下里巴人,以古典乐曲高雅嘲弄流行歌曲低俗。正是这样,作者如果借以时日,能够展开这方面的本土理论研究,也不失是一种学术的追求,一种新兴学科的建设。或许为了一种无妄的推崇,姑且美其名曰:案例传播学。事实上,从作者的几部大作中大体能够领悟到其中的内核与意蕴,也能够领略到几分本土专家的思想脉络与古道风骨。或许,再过几年作者在自己的探索与实践基础上所形成的自己的理论体系,所构建出了自我的学术篱笆,不失是一种自我的超越与升华,也不失为法治社会追求的一份永久的献礼!

  作者周传美先生年长我约20周岁,在我负责的湖南大学犯罪学研究所与王名湖先生任总编辑的预防犯罪网站于今年6月联合主办的犯罪学/法务学首届论坛上,我们得以相识。周先生的谦和与热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事后,我从其他朋友中进一步得知周先生既是位阅历深厚的资深法官,也是一位著述颇丰的“法制小说家”。大概是基于因缘,在今年8月北京召开的全国第五届犯罪学年会大会上,由于当下犯罪学界学术研究的犯罪学科学知识传播与分享所存在的现实困惑促使我偶尔想到周传美先生所从事的研究工作,于是在同行与大会主题发言上,我提到了周传美先生,深感到他的这项工作,给我们犯罪学界“打开工作局面”一些启示。从这个意义上,周传美先生远远走在我的前面,甚至说我们学术研究的“前面”。凑巧,周传美先生现托我为他的书作序,我深感到为其之难,如履薄冰,但周先生的谦逊与友善触发了我的决心:却之不恭,也就只有聊发一些感想,以作权宜。但愿周先生本着硬朗的身躯,在未来研究大道上走得更为宽广与坚实,有更多的著述泽披后世!

2012年10月4日于长沙
  

  (本文作者:王燕飞,男,法学博士,博士后,湖南大学犯罪学研究所所长,教授,中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

Tags:案例 传播 传播学 本土 土专家 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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