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3年3月14日,娄星区人民法院涟滨法庭调解处理一起妻子在离家一年后竟然成了别人配偶的离婚案件。 被告聂某是某镇的农村妇女,于1999经人介绍与肖某相识,2000年登记结婚,与肖某生育了三个小孩...
2013年3月14日,娄星区人民法院涟滨法庭调解处理一起妻子在离家一年后竟然成了别人配偶的离婚案件。
被告聂某是某镇的农村妇女,于1999经人介绍与肖某相识,2000年登记结婚,与肖某生育了三个小孩。2011年7月,被告聂某因与丈夫吵架离家出走,并言去广东打工。之后,其丈夫肖某多处打听并寻找,均没有找到聂某的下落。2012年8月,肖某从该镇计生办的育龄妇女档案处查询得知,聂某妇检档案已迁往湘潭,不属于娄底管辖,并登记成了别人的配偶,在其登记下面并有一小孩。肖某感谢到十分震惊,即向娄星区法院涟滨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聂某对此予以否认,认为是登记资料错误,肖某也认为只要求离婚,不追究聂某的其它责任,法官在分析判决案情之后,做了双方的工作。最后,聂某自愿放弃了对家庭房屋的所有权,同意与肖某解除婚姻关系。 (作者:娄星区涟滨法庭,郭天岩) Tags:妻子 悄然 别人 配偶 丈夫 起诉 离婚 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