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因欠债不还,这些财产已被查封 ■他犯了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 湘潭在线3月8日讯(湘潭晚报 李涛黄戌娟 胡康宁)湘潭县男子李刚(化名)私自变卖法院查封的财产,以为没有了财产,法院就无法执行。孰料,...
■因欠债不还,这些财产已被查封
■他犯了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 湘潭在线3月8日讯(湘潭晚报 李涛 黄戌娟 胡康宁)湘潭县男子李刚(化名)私自变卖法院查封的财产,以为没有了财产,法院就无法执行。孰料,他不仅没能免除民事债务,还触犯了刑律。3月7日,当地法院以他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2011年11月30日,李刚向张桑(化名)借款8万余元,约定2012年4月10日归还。到期后,李刚没有按时还款,张桑诉至法院。同年4月16日,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并由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 2012年5月8日,张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月10日,法院向李刚送达了执行通知。然而,李刚一直未履行偿还义务。2012年8月13日,法院下达执行裁定,将李刚所有的湘潭县某机械厂的相关设备,包括加长车床、刨床、下料机等予以查封,期限为1年。 2012年8月27日、28日,李刚私自将法院查封的财产中的加长车床、下料机及铣机等设备予以变卖,得款5万余元。这笔款项,他既未还给张桑,也未交给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刚擅自将法院查封的财产变卖,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Tags:湘潭 私自 变卖 法院 查封 财产 一男子 男子 被判 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