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周晓丹)近日,永兴法院民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健康权纠纷案,被告从最初的拒不承认侵权事实,经过法官的层层盘问,终于承认了自己的侵害行为,同意了法院的调解方案... 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周晓丹)近日,永兴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健康权纠纷案,被告从最初的拒不承认侵权事实,经过法官的层层盘问,终于承认了自己的侵害行为,同意了法院的调解方案。 2011年6月,原告在上学路上捡到一块红色石头,遂询问走在前面的被告是否属其丢失,被告确认石头为其丢失并要求原告归还。因言语不当,原告拒绝归还并将石头扔到路上,被告便追逐原告,追逐过程中,原告被推倒在地致骨折,当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原告父亲于当日带原告对被告进行了指认。原告出院后,因与被告调解不成,遂起诉到了永兴法院。 庭审过程中,尽管原告方邀请了多名证人到庭证明案件情况,并提供了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但被告代理人即被告母亲依然对侵权事实拒不承认。鉴于此情,承办法官综合证人证言、询问笔录、指认情况等多方证据,认定了被告的侵权行为存在,并判令由被告的监护人履行赔偿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