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同居半年悔婚 法院强执保护“智障男”权益
时间:2015-11-10 16:52来源: 责任编辑:
一个是离异女,一个是智障大龄男,双方经人介绍了解情况后,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订婚仪式。为此,男方家共花费五万多,其中包括订婚彩礼38000元及价值13260元的三金首饰。男方家因为儿子娶了老婆而高兴不已。 可是好景不长,廖女在和尹男“
核心提示:一个是离异女,一个是智障大龄男,双方经人介绍了解情况后,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订婚仪式。为此,男方家共花费五万多,其中包括订婚彩礼38000元及价值13260元的三金首饰。男方家因为儿子娶了老婆而高...
一个是离异女,一个是智障大龄男,双方经人介绍了解情况后,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订婚仪式。为此,男方家共花费五万多,其中包括订婚彩礼38000元及价值13260元的三金首饰。男方家因为儿子娶了老婆而高兴不已。
可是好景不长,廖女在和尹男“同居”半年后,说要外出打工,尹男家人为其买好车票并送其上车。谁知廖女出去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尹男家人为此多次和廖女父母进行沟通,但对方拒绝提供任何线索。无奈之下,尹男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女方及其家人返还为结婚花去的51260元钱。法院依法支持了尹男一方的诉讼请求。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廖女家中做思想工作,但廖女家人均以廖女外出打工下落不明为由拒绝和法官沟通。而尹男家则表示廖女的这种行为属于骗婚,想到自己这辈子省吃俭用攒的钱全被骗了,落个人财两空的境地,两老人情绪甚是激动。在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先从情感入手,对廖女家人释法析理,认真详细地讲解相关规定并告知廖女的这种行为严重的话可能构成犯罪。在承办法官情、理、法交织的劝导下,廖女家人终于向执行法官交待了廖女的去向和地址。承办法官立即驱车前往廖女住处,可廖女声称钱已经用完了,首饰也变卖了,自己没能力履行,也不会履行。法官又不厌其烦的和廖女进行沟通,为她分析解释法律规定,希望其能自动履行义务,但廖女仍态度坚硬、蛮横,拒绝配合法院执法,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以保障尹男的合法权益。
当执行法官将廖某带至拘留所时,廖某看到森严的铁窗后,迫于法律的压力,当场请求法官和当事人谅解,并承诺马上履行法院判决。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法官说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该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作者:通讯员 李琳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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