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3月21日上午,澧县法院甘溪法庭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正在开庭,旁听席上座无虚席,一些旁听者还不时的在写着什么。 这是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但在旁听的群众中,有法院邀请的县、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月21日上午,澧县法院甘溪法庭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正在开庭,旁听席上座无虚席,一些旁听者还不时的在写着什么。 这是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但在旁听的群众中,有法院邀请的县、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村委会负责人以及周围群众。由于法院审判工作的特殊性,许多乡(镇)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不甚了解,旁听庭审,参观法庭,可以给他们有零距离接触法院工作的机会;可以给让群众更好的了解法院是如何审案,如何裁判;也给了法院展示自我,推行司法公开,阳光审判的舞台。 法庭上,案件审理过程紧促而有序,原、被告双方各自陈述理由,相互辩论。庭下旁听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认真倾听,仔细观察着法官们的仪态仪表,分析着案件审理程序,并在闭庭后对庭审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综合打分,填写《庭审评议表》。交流中,有的代表说:“审判长在法庭上这一敲(法槌),很有威严,这就是公平和正义的声音!”有的代表说:“第一次参加法庭的庭审,听审对我们很有启发,在今后的群众工作中,很有借鉴意义,希望能经常来参加法院的庭审。” 庭审结束后,甘溪法庭庭长刘庆华带领旁听群众参观法庭,一路就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民间借贷等法律问题一一作出了解释,并希望他们多关注法院工作,多参加法庭庭审旁听,就法院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受到了群众高度肯定与赞扬。 澧县人民法院坚持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巡回审判、人大代表听庭评庭相结合,来促进法院司的法公开、公正与便民,使案件最大限度的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作者:澧县法院 刘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