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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5-11-10 16:52来源: 责任编辑:
湘潭市民政局根据中央、省委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中共湘潭市委关于印发湘潭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潭市发[2014]3号)文件,就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如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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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市民政局根据中央、省委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中共湘潭市委关于印发<湘潭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潭市发[2014]3号)文件,就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如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九条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作为总要求,切实加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坚持领导带头,着力解决局机关干部群众和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民政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推动我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幸福湘潭”战略,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提供坚强保证。
  二、重点任务
  把查找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紧紧抓住反对“四风”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着力解决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和民政事业发展的需求,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动真格、见行动、求实效,强化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保持清廉本色,凝聚起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一)以反对“四风”找切入点,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对照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市委九项规定,对照习总书记列举的“四风”方面的突出表现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把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贯穿活动始终,本着从严、从实、从细的原则,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查找为民服务理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和纠正理想滑坡、信念动摇,对群众缺乏感情和真情,不主动、不积极、不愿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对民政服务对象没耐心、没爱心,态度冷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解决自由散漫,纪律涣散,精神懈怠,心态浮躁,安于现状,工作得过且过的问题;解决顾眼前不管长远,不讲配合协作,对全局利益、事业发展不关心、不用心的问题。 
  二是查找执行政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大局观念,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委领导集体的形象和权威,防止和纠正各自为政、各行其是,重大问题不按规定请示报告的现象或苗头。严格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细化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程序,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坚决防止在是非面前不坚持原则,不敢伸张正义,责任不敢担当,不敢较真碰硬,不敢触及矛盾的好人主义。
  三是查找贯彻执行作风建设规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和纠正情况掌握不全面、不深入、不具体的现象,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改进调查研究,解决思路不清、工作不细、举措不力的问题,增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文风会风学风,努力克服会议多、文件多,力戒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以讲话落实讲话。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三公经费”、公车购置和办公用房管理使用等各项规定。把心思用在服务基层第一线,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
  四是查找推进民政转型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和纠正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努力克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现象,努力克服抢抓机遇意识不强、加快发展劲头不足、发展速度与群众期盼差距大等问题,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接地气、通下情,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努力使决策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符合群众意愿。进一步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努力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发展。把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创造条件努力解决。
  五是查找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防治和纠正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低保规范管理、民政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管理、民政项目资金绩效考核、信息公开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坚决查处各种类型的“小金库”。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
  六是查找干部人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牢固树立“定力强、顾大局、能吃苦、敢担当、操守好”的用人导向,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坚决防止暗箱操作、违规任免干部等问题的发生。
  (二)以破解难题寻突破口,切实改进工作方法。认真梳理全市民政系统“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反映的当前民政工作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设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办理时限要求,建立责任包干制和问题销号制,及时跟进,推动问题解决。积极争取民政资金,着力解决民政民生资金不足与保障基本民生需要之间的矛盾。积极向民政部、省厅汇报,争取部厅领导对湘潭民政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对我市民政资金安排给予更多的倾斜。抓住“司市共建”的契机,跟进相关项目的落实,加快推进我市民政“一体四化”发展战略。着力研究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社会救助产品提供体制,不断提升农村救助服务水平,缩小城乡低保差距,逐步实现供给上的城乡统一。加快建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全面开展“社会救助阳光工程”活动,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狠抓惠民实事办理,着力解决民政基础设施落后与群众对公共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之间的矛盾。以争创国家养老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普惠型养老服务建设力度,拓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领域,抓好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努力解决无房社区问题,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市养老康复中心二期工程“颐养楼”建设、市烈士陵园陈列馆改扩建工程等民政服务设施步伐,提高满足公共服务需求的能力。积极改革创新,着力解决思路手段和加强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创新需要之间的矛盾。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完成对全市党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人、财、物的完全脱钩。理顺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县(市)区社区建设主体作用。加强村级和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工作。
  (三)以“三联三评”铸民心桥,切实强化群众观念。按照市委要求,不断推进“千万帮扶工程”,结合我局实际,局系统开展“三联三评”活动:党员干部 “一对一”联系帮扶100户低收入家庭、100户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家庭、100户农村五保家庭;开展10佳民政服务窗口、10件群众最满意实事、10位最美民政人评比活动。通过开展民政服务品牌活动,加强与服务对象和基层单位的联系,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在服务态度、服务作风、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民政系统树立一批先进典型,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开通民政帮扶“110”热线,及时解决民生难事、急事。
  三、方法步骤
  按照市委要求,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要求相互衔接、有序推进。坚持从严把关,注重实效,以最严格的标准和措施来确保活动不走过场,用实实在在的活动成果取信于民。局机关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局直单位要立足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市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开展活动。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月下旬—5月上旬)。重点抓好思想动员、理论武装和征求意见。通过学习宣传和“开门问政”,使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增强群众感情,了解群众需求。
  一是召开局党委会议。2月,召开局党委会议,传达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精神,成立领导班子,审定活动方案。
  二是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3月初,召开动员会议,市委督导组领导、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离退休老干部代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局党委书记、局长禹尚良作动员讲话,联点市领导和市委督导组提出具体要求。动员会议后,对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三是召开督导工作会议。动员会后,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会议,对科室、直属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和加强督导工作进行布置。
  四是组织理论学习。运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选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教材。组织观看《周恩来的四个昼夜》、《苏共亡党亡国二十年祭》等专题片和《毛泽东与群众路线》学习读本等。
  五是开展专题讨论。局党委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邀请市委第十一督导组陈斌强组长作辅导报告,开展“做群众贴心人”专题讨论。科室和直属单位党支部结合学习党章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大讨论和“我是主席家乡人、我做群众贴心人”专题讨论等。
  六是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访基层群众,问干部作风”意见建议征集活动,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上门征求意见、向相关科室和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发函征求意见、设立意见箱和热线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4月上旬,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梳理,汇总报市委督导组。
  七是推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以“三联三评”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干部与民政对象、民政基层干部的感情,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解决群众困难。
  八是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回头看。对本环节的工作进行回头看,认真总结学习效果,切实把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与具体要求上来。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委督导组。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5月上旬—6月下旬)。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局机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是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市委督导组会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点评。
  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局党委书记、局长禹尚良同志与其他局党委成员之间、局党委成员相互之间、局党委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之间相互谈心。市委督导组在一定范围内找党员、干部个别谈话,全面了解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
  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6月中旬,局党委书记、局长禹尚良主持召开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邀请联点市领导、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督导组领导到会指导,开展点评,对会议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会后,在一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分管局领导和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科室和直属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并予以点评。局党委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四是开展好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回头看。对本环节进行回头看,认真检验本环节效果,确保查摆问题准,开展批评真,切实找准症结,使党员干部触及灵魂,动真硬碰,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并将情况报市委督导组。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7月上旬—9月下旬)。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边建,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达到工作、思想一起改的目的。通过集中治理和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一是制定整改方案。7月上旬,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九条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对加强作风建设的已有制度进行梳理。7月中旬,制定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报市委督导组审查后进行整改、逐项落实。二是狠抓专项整治。对照市里《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工作的通知》(潭群组办发[2014]1号)要求,认真抓好市委部署的34+1专项整治任务。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不见成效,绝不收兵。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工作规律的要求,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各科室、直属单位从“立、改、废”等层面进行全面梳理,抓紧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围绕密切联系群众、规范权力运行、厉行勤俭节约、整治文山会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规范选人用人等方面,通过对“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约束和激励领导干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规范文件、会议、检查、评比、表彰等方面关键性制度的完善和突破,最大限度地堵塞滋生“四风”问题的漏洞。要积极对接省里确定的42项制度建设任务,主动承接好、贯彻好,防止简单照搬照抄,重复建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四是开展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回头看。对本环节进行回头看,切实达到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委督导组。五是召开集中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议。召开全市民政系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主要成绩,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和主要措施,并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成果。
  要把“回头看”工作贯穿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每个环节工作基本完成后,各科室、直属单位要组织对本环节工作进行“回头看”和全面评估,对工作不到位的,要督促其进行“回炉”、“补火”。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个别访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法,组织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及时通报。
  四、组织领导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成立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禹尚良任组长,其他局党委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赵正云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直属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抓好本单位的活动开展。各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关键环节的推动和突出问题的解决。
  (二)强化督促指导。建立领导干部联点督导制度。局党委书记、局长禹尚良与安置科联系市军干所;副局长柳升平与社会救助局联系市康复中心;工会主席李瑞林与优抚科联系市烈士陵园;副局长王忠芳与社会救助局联系市第六人民医院;副局长周海球与社会事务科联系市救助站;副局长刘家梁与社会事务科联系市殡仪馆;总会计师姚秋贝与社会事务科联系市福利院;纪委书记赵正云与民管科联系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副局长唐建军与企业办联系3个福利企业。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机关各科室和局直属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指导,对不符合或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湘潭民政网》、《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网》、QQ群、微信群、短信群发等新兴媒介和板报、报纸、电视、书籍、民政干部素质学校等传统媒介,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报道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宣传报道局机关及局直参与单位完善政策制度、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的举措成效,宣传报道教育实践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个人,以此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汇聚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正能量。

  (谭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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