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李远征 谭建员)5月14日上午,湘潭市老龄办组织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老龄工作的负责人、老龄办主任召开了2014年老龄工作推进会。会议由湘潭市老龄办主任洪英主持,会上,各县市区老龄办主任做... 湖南民生在线讯(李远征 谭建员)5月14日上午,湘潭市老龄办组织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老龄工作的负责人、老龄办主任召开了2014年老龄工作推进会。会议由湘潭市老龄办主任洪英主持,会上,各县市区老龄办主任做了表态性发言。湘潭市民政局副局长戚红亮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会议总结了前段湘潭市老龄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考虑到现在县市区从事老龄工作的同志大多是“新兵”,会议以会代训,市老龄办主任洪英对老龄业务知识和政策进行了讲解和培训,强调今年要做好10项老龄工作。
扩大湘潭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范畴。5月6日,湘潭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扩大高龄老人津贴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范畴的通知》(潭民发[2014]20号),明确了对全市80-89岁的高龄低保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高龄补贴,对全市所有90-99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高龄补贴,要保证发放到位。
扩大湘潭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畴。根据湘潭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扩大高龄老人津贴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范畴的通知》(潭民发[2014]20号),要将城市区60岁以上的散居五保老人、“三无”老人以及65周岁以上的半失能低收入老人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我市争取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2014年达到40%、2015年达到50%以上。
抓好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的建设。做好2012-13年省、市示范点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迎检准备工作,申报好“十三五”期间养老项目规划。
建设好1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根据湘潭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湘潭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的通知》(潭民发[2014]19号),按照《湘潭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以奖代投200万,在城市区建设好1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指导韶山市建设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韶山市是2013年国家福彩公益金支持的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的试点平台,在今年10月必须建成投入使用。
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按照湘潭市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和三年规划的要求抓好建设,并结合农村互助幸福院和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开展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协会进行法人登记。
抓好老龄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2013年我市老龄调研论文获得了2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和优秀组织奖,今年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开展好2014年“敬老月”和老年节庆祝活动。
做好第六届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评选和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宣传评选活动。
做好“敬老文明号”的评比工作。
会上,市老龄工作科主任科员、副科长刘近阳就百岁老人复核工作、老年优待证的办理以及老年人口统计表的上报做了详细指导。湘潭市民政局副局长戚红亮对做好2014年老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面对湘潭市老龄化的严峻趋势,要求大家要提高认识,重视老龄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出台的各项惠老政策,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按照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到位;三是积极探索新的养老服务模式,加强业务经验的交流,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可以和大家分享好的工作方法,推进我市养老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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