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9月18日上午,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吴某依法提起公诉,湘乡人民法院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韩某的姐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湘潭市公安局羁押。为了将姐... 9月18日上午,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吴某依法提起公诉,湘乡人民法院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韩某的姐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湘潭市公安局羁押。为了将姐姐救出来,通过他人介绍,韩某找到了吴某。吴某打着自称是某协会会长的幌子,谎称自己门路广,可以用钱帮韩某的姐姐办理释放、销保手续,韩某信以为真。 2011年8月期间,韩某将四张银行卡交给了吴某,卡内共有现金420余万元。吴某保证两天内将韩某姐姐的案件了结。 可钱一到手,吴某立即将钱分批转账他人或者提现用于自己挥霍。半年后,吴某以之前的钱已花完还需活动经费为由,又向韩某要90余万元。 钱投进去了,但是案情没有转机,2012年8月,韩某的姐姐被法院判刑。意识到被骗后,韩某立即报了案。 (通讯员 马嘉琪 欧阳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