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年来,随着湘潭市城市建设发展的加快,高层建筑和高地集中式居民住宅区大量出现,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标准水压已难以保证用户正常用水要求,经自建设施储存或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城市二次供水设施随之迅速增加,作为解决...
近年来,随着湘潭市城市建设发展的加快,高层建筑和高地集中式居民住宅区大量出现,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标准水压已难以保证用户正常用水要求,经自建设施储存或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城市二次供水设施随之迅速增加,作为解决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末梢和特殊区域用水的二次供水已成为城市供水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解决这些区域供水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严重问题,必须予以解决。为此,湘潭市水务局会同市卫生疾控等部门对全市部分使用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进行了抽样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解决问题 的办法进行了剖析和研究。
一、湘潭市城市二次供水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市二次供水,是指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取水后,另行通过贮存、加压等设施为用户提供生活、生产用水。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水箱、储水池、水泵、供水泵房、电机、水处理设备、消毒设备、供水管道、阀门等设施。据调查统计,截至目前为止,湘潭市拥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为138家,涉及二次供水的居民用水人口达23万人,日用水量达4万吨。根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市16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的水质抽样结果统计,水质合格率仅为50%。调查发现,目前,湘潭市城市二次供水在供水管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制度不够完善,老百姓用水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监管 根据政府部门职责分工,涉及二次供水管理的政府部门为水务、卫生、规划、建设、房地产、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而据湘潭市水务局对全市113家二次供水设施使用单位抽样调查,无论是在建的高层建筑,还是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都缺乏有效监管。一是没有一家向相关部门办理报建审批手续;二是没有一家拥有城市供水主管部门颁发的《二次供水设施使用许可证》和卫生部门颁发的《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三是没有一家收取的水价是实行物价部门的统一定价。 2、运行管理责任主体不明 目前,湘潭市二次供水存在二种管理方式:一是由产权单位自建、自管;二是产权单位委托物业公司管理;这种分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状况,致使二次供水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管理无序。目前二次供水过程中,湘潭中环水务公司只对总表前设施进行管理,总表后多为物业公司管理,由于物业公司从事供水设施管理的多为非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化管理程度不高,供水安全难以保障。通过对16个二次供水设施使用单位抽样调查,其中有11家单位没有完整的运行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也无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水池、水箱大都有门无锁,而且无人值守、无监控设备,安全隐患极大,一旦发生对水池、水箱投毒的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3、水质污染严重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二次供水设施每半年至少清洗、消毒一次,但据调查,全市有近50%的二次供水设施使用单位没有按规定进行定期清洗、消毒,有25%的二次供水设施从未进行过清洗消毒,水箱内淤泥沉积,蚊虫孽生,细菌繁殖,卫生状况差。据对16家二次供水单位抽样调查,设施无人管理的1家;二次供水设施从未进行过清洗消毒的4家,开展过清洗、消毒,但其清洗人员未经专业卫生知识培训、且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12家。水质抽样检查发现,水质合格率仅为50%。 4、水价同城不同价,社会矛盾增大 目前,湘潭市城区二次供水都是总表计费模式,湘潭中环水务有限公司按总表收取水费,用户水费都是通过物业公司根据电耗、人员工资、水损等成本自行制定价格代收,水费价格相差也很大。目前二次供水水价低的只有2.80元/立方米,高的达到3.6元/立方米,有的入住率低的小区更是高达5元/立方米。一方面,二次供水同城不同价,高低悬殊,业主意见大,拒交、拖欠水费的问题也相当严重。另一方面,大多数物业公司由于要承担水损以及垫付水费都不愿意参与二次供水管理,一旦发生弃管现象,造成停水事件,将引起社会矛盾增大。 二、湘潭市城市二次供水问题产生的原因 湘潭市二次供水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法律、法规不健全,造成管理缺位 目前,湘潭市二次供水方面,设施建设由市建设局负责,水质监督由市卫生、疾控部门负责,日常管理由市房产局监管的物业公司负责。由于湘潭市没有具体的关于二次供水管理的职能划分,作为城市供水的主管部门在二次供水方面,无论是原来的公用事业局还是湘潭市水务局都没有相关的可操作性的依据,物价部门也未制定统一的二次供水水价,各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各自为政,相关的管理职责难以落到实处,造成管理缺位。 2、设施建管分离导致管理脱节 湘潭市二次供水设施一般是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施工单位后移交业主或物业开展日常管理。由于监管缺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大多数只考虑自身利益,不注重供水安全保障,不按国家有关的规范和技术规程建设,致使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质量在难以保障的情况下就移交给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维护。而作为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没有对二次供水进行管理的义务。所以,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二次供水设施质量造成的损失,物业公司无力承担也不需要承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造成的建管分离、管理脱节所带来的损失,最终由老百姓来买单。 3、运行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湘潭市二次供水单位的供水设施的日常管理有物业管理、业主自管或者无人管理等多种方式。由于缺乏统一的运行、应急保障和水价制度,在二次供水管理过程中管理单位无章可循,就难以保障由于水质污染、水量不足以及停水事故带来的社会不稳定等问题的发生。 三、解决湘潭市城市二次供水问题的有效途径 1、制定管理规定、明确部门职责 要加强湘潭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当务之急就是要制定《湘潭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规定》,要明确各部门对二次供水的监管职责、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的管理方式、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的管理方式、违反规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一是要明确二次供水的主管部门为市水务局,主要负责二次供水审批和行业监管;卫生部门负责二次供水卫生监督;规划部门负责二次供水设施规划用地审批;建设部门负责户内供水设施建设质量监督;物价部门负责制定二次供水水价;房地产部门负责对小区物业监管;二次供水企业实行建管合一等。二是明确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要实行行政审批;建设程序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供水设施设计、施工必须由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资金来源、设施使用应具备的条件等。三是明确二次供水设施由二次供水企业统一管理维护;二次供水水价实行全市统一定价;二次供水运行制度等。 2、组建二次供水公司,实行专业化经营 通过对重庆市、江苏省常州市二次供水考察和借鉴国内成功经验,目前湘潭市二次供水的矛盾问题可以实行“政府主导、行业监管、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经营管理模式来予以解决。一是实行政府主导、行业监管。通过组建二次供水公司,授予特许经营权,明确政府对二次供水工作的主导地位;确立了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二次供水的审批和行业监管职能;强化政府及职能部门对二次供水的水质安全等相关工作的管理措施。二是组建专业二次供水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由二次供水公司负责全市城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维护,对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运行,水费收取等进行全程服务,并结合城区一户一表推广工作,开展包括小区等在内的高层、高地建筑的供水工程、一户一表安装工程、二次供水专业抄表收费、二次供水建设技术咨询服务、二次供水成套和配套设备的设计和安装等业务。三是市场化运作,确保二次供水管理良性发展。二次供水公司遵循“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宗旨,在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同时,严格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开展公司组建、内部管理、水价制定、工程结算等工作,在确保企业自身的可持续性发展的基础上解决好二次供水管理这个“老、大、难”问题。四是规范建设和管理。通过二次供水公司对二次供水设施实行建管合一,从设计、选材、安装施工到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保障二次供水系统正常、安全运行,为供水安全提供有效的保障。五是提升服务品质。二次供水公司在服务细节上要更加严格要求,做到主动上门服务,询问到户、抄表到户;六是完善应急处理机制。要在全市创建“二次供水安全档案化管理”模式,建立并完善日常管理和应急预案管理两大工作机制。七是减轻财政包袱。通过特许经营权管理的手段,有效地利用市场化运作机制解决二次供水管理问题,确保不给财政增加任何负担。 3、引入竞争机制,授予特许经营 湘潭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公益事业经营改革的特点,制定二次供水特许经营的实施方案,通过竞标的方式,吸纳国有、民间资本和其他有实力的国内供水企业参与湘潭市二次供水经营。 总之,加强和规范湘潭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既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又是实现向水资源全面要效益的重要手段,可为进一步推动湘潭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设“两型社会”和节水型社会提供水安全支撑和保障。 (作者:余国伟、黄建红、邹俊良 推荐:朱培立) Tags:湘潭 潭市 市城 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