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省直住房公积金政策又有新调整 信贷收紧成主要趋向 无房贷款利率不上浮,但首付款比例有区别 权威人士解读省直住房公积金政策最新调整 本报 陈淦璋 刘勇 4月25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
省直住房公积金政策又有新调整
信贷收紧成主要趋向 无房贷款利率不上浮,但首付款比例有区别 权威人士解读省直住房公积金政策最新调整 本报 陈淦璋 刘勇 4月25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相关政策的通知》,宣布从今年5月25日起执行新政策。那么,本轮政策调整有何特点?可能会对楼市产生哪些影响?本报邀请省直公积金中心主任汪涛给予了相应解读。 上一轮调整在2年前 目前,省直公积金中心主要负责省直单位、大专院校、中央驻长单位共计2000多家、25万多职工政策性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截至今年3月31日,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16.41亿元,累计提取55.51亿元,归集余额60.90亿元,累计向36831户职工发放贷款73.03亿元,贷款余额47.54亿元。 省直住房公积金政策上一轮调整,还是2009年4月底。当时也是对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有关政策流程进行调整,包括降低提取门槛、扩大覆盖范围等内容,如:首次明确省内其他城市的职工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在长沙买房时也可在省直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汪涛说,上一轮和本轮调整,都是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经研究并报相关部门批准所作出的变动,但上一轮是放松信贷,本轮是收紧信贷。另外,本轮调整将于1个月后再执行,政策间隔期多于上一轮的“3天后执行”,将给广大职工以时间充分了解新政策。 信贷收紧 明确差别化贷款政策 据解读,本轮政策调整将执行差别化贷款政策。具体分三类,即:一、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名下无房产而购房的,贷款利率不上浮,但视具体情况,首付款比例分不同梯次。二、使用公积金购二套房的,贷款利率上浮至1.1倍。三、使用公积金购三套房的,停止发放公积金贷款;购商住两用住房和购别墅的,沿袭既有政策,同样实行禁贷。 省直公积金中心称,本轮政策调整充分考虑了缴存职工家庭曾有住房情况、现有住房情况和已办理贷款情况三大因素,确定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和禁贷标准。而以往,是单纯以职工家庭在银行征信系统中有无贷款购房记录为参考依据的。 购第三套房最受影响 据介绍,本轮政策调整,目的直指抑制投资性、投机性购房需求。“提取政策调整”中,除第一条是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限外,其他都是收紧性条款,如严格限制外省购房提取和多套房提取,限制以子女名义或父母名义买房提取公积金等。 汪涛认为,本轮调整对市场将产生一定影响,但具体来说,利率上浮的影响不会太明显,毕竟银行的个人房贷已经普遍出现利率上浮。“准备用公积金购第三套房的职工家庭受影响最大,这类信贷将直接‘一刀切’。” 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有新规 首套自住房90平米首付20%,90平米以上首付30% 直系亲属不可同时提取公积金 抑制投资性、投机性购房需求 湖南日报4月25日讯( 陈淦璋 刘勇)今天,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省直公积金中心”)发出《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相关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相关政策作出调整,以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抑制投资性、投机性购房需求。 省直公积金中心称,调整后的政策自今年5月25日起执行,凡以前规定与通知不相符的,按此通知执行;此通知执行日之前已签约的公积金贷款,按原约定执行。 贷款政策的调整 此次调整保持了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公积金贷款首次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据了解,使用公积金贷款首次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未使用贷款购买住房且房产已转让注销的(即职工家庭名下已无房产),现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已使用贷款购买住房,贷款已结清且房产已转让注销的,现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职工家庭现有1套住房,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停止向现有2套(含)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或购买别墅、商住两用住房以及投资、投机性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提取政策的调整 全部提前还清贷款本息的,提取公积金时限由“在贷款全部提前还清后6个月内”延长为12个月内。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其直系亲属(同一户口簿内父母和子女之间)不可同时提取公积金。 非工作原因或非夫妻两地分居原因在外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不能提取公积金。 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别墅、商住两用住房及偿还其贷款本息的,不能提取公积金。 职工家庭已因购买自住房提取过2次公积金的,不得再次因购房提取公积金。 规范商品房价格秩序的重大举措 我省全面实行商品房明码标价 湖南日报4月25日讯( 肖建生 彭春阳)贯彻实施国家发改委制定并于今年5月1日施行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省物价局制定了《湖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并与国家的规定同时实行,届时,我省商品房将全面明码标价。 《湖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必须在开盘前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除标明总价外,还要标明建筑面积单价、代收代缴费用和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并标明优惠折扣及享受折扣的条件和优惠方式,不得以笼统的均价(或起价)进行公示;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价外重复收取已包含在商品房销售价格内的费用;不得在标价外加价销售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商品房经营者销售商品房不得标示为成本房、安居房、解困房、微利房等名目;商品房经营者必须兑现公示的各项价格承诺,不得使用虚假或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商品房经营者制作的商品房明码标价牌(表),由价格主管部门监制,标示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省物价局要求,从5月份开始,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的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公示收费、利用不规范的标价形式和不正当的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将依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Tags:湖南 南停 停用 用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