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周口市纪委监委对周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张庆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庆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机敛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瞒报个人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借机敛财;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张庆兴在受到党纪处分后,又故意违纪且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在审查调查期间,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主动交代了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并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张庆兴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 张庆兴简历 张庆兴,男,汉族,1959年6月出生,河南民权人,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9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 1981.09--1994.10周口地区计委办公室科员、副主任、主任; 1994.10--2001.12周口地区计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01.12--2004.03周口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04.03--2009.12周口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2009.12--2016.07周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2016.07--2019.07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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