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1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159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涉及肉制品、饮料、蔬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6大类食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7批次样品不合格,152批次样品合格。 其中,浏阳市大光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爽口小萝卜头(130克),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浏阳市大光湖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氧化硫具有护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等作用。检出二氧化硫残留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超规范围使用相关食品添加剂。长期性摄入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的食品可能引起呕吐、腹泻、过敏等症状。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相关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相关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