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中国海警局原局长孟宏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孟宏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孟宏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孟宏伟利用担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中国海警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人物履历 历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公安部部长助理、交通管理局局长。 2004年04月,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 2004年08月,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局长(兼)。 2013年03月,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兼中国海警局局长,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局长(兼)。 2016年11月,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兼中国海警局局长,国际刑警组织主席,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局长(兼)。 2017年12月,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国际刑警组织主席,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局长(兼)。 2018年04月,任公安部副部长,国际刑警组织主席(至2018年10月)。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