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间办公室长5.2米,宽4米,面积为20.8平方米,只有一位副科级干部在这里办公,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已经超标了,必须立即整改……”这是桂东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督查过程中的一幕。 4月15日至16日,桂东县开展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监督检查。此次督查由该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9个单位84人组成的16个督查小组,以及乡镇纪委35人组成的交叉督查组,通过实地测量、查看资料、调阅账目等方式,重点对全县各县直单位、各乡镇的公车使用管理、公务接待和办公用房等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过程中,督查人员通过调阅各单位的派车单、接待清单和报账凭证,检查是否存在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超范围陪同、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报账手续不规范等问题;通过现场测量和查看,检查办公用房是否存在面积、装修配置超标等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被督查单位立即整改。 下一步,该县将持续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桂东县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