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肝肾滋"等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产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暂停销售措施。 根据国家总局在线违法广告监测系统监测数据通报,2018年以来"肝肾滋"等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产品在我省媒体发布的广告中多次存在严重违法宣传行为,造成了恶劣影响。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经营(使用)企业将上述产品下架,并实施暂停销售。 对拒不执行的,可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产品质量不合格和生产经营行为违法的,应依法从严查处。 停售药品 1、肝肾滋,国药准字Z41020700,生产企业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媒体快乐老人报,文萃报,违法原因夸大产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2、清气化痰丸,国药准字Z41021649,生产企业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媒体快乐老人报,违法原因夸大产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3、交通心肾胶囊,国药准字B20020134,生产企业上海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媒体文萃报,违法原因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明。 停售医疗器械 1、黔山骨王,豫鹿械备20160001号,生产企业河南康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媒体快乐老人报,违法原因夸大产品适应范围。 2、前列之光温热中低频治疗仪,鄂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260983,生产企业武汉市康本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媒体快乐老人报,文萃报,违法原因夸大产品适应范围。 停售保健品 多立克软胶囊,国食健字G20050679,生产企业通化神源药业欣源保健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媒体快乐老人报,违法原因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