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我叫陈娟,今年32岁,家住长沙市芙蓉区东岸乡马坡岭教导大队经济适用房3栋402房(隶属锦林社区),本人丈夫唐新明于2010年9月因肠癌去世,留下两个小孩大的8岁,小的6岁。丈夫的病逝使整个家庭陷入困境...
我叫陈娟,今年32岁,家住长沙市芙蓉区东岸乡马坡岭教导大队经济适用房3栋402房(隶属锦林社区),本人丈夫唐新明于2010年9月因肠癌去世,留下两个小孩大的8岁,小的6岁。丈夫的病逝使整个家庭陷入困境,在社区领导的关怀帮助下,我家每月靠着政府的低保金艰难度日。 我母亲由于长年患有风湿病痛,年老又无人照顾,2009年起投靠我家一直至今随我居住。 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2011年11月16日晚,我母亲不慎在楼梯间摔倒,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急救,经检查为颅内损伤和左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当晚便做了开颅手术。母亲的这次意外使我原本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由于母亲长期在外,没有参加农合保险及其它医疗保险,十余天的时间过去了,目前费用已花费近十万余元,为凑医疗费我们已经心力交瘁。虽说命是保住了,可是手术后的后遗症及并发症所发生的费用、后期的康复理疗等费用还是个未知数,我真是欲哭无泪。绝望中我想到给母亲购买的平安意外保险。可保险公司的答复真是令我寒冷的心更加心寒、心痛…… 2011年11月14日经平安保险公司业务员吴健平极力推荐,我给母亲敖香辉买了一份平安意外险2008附加意外医疗共计348元,母亲当日于保险单上签了字,15号下午保险公司从银行扣款348元,可保险公司的保单到了18号才送达我手中,而且打印的生效日期为18日。可是母亲于16日晚发生了意外。事发后我多次联系平安保险公司,现在保险公司就是以保单的生效日期拒绝给我意外医疗理赔,而且说只有意外身价有赔,没有意外医疗理赔,难道他们以审核期为由就可以拒绝给我理赔吗?审核期为何不先审核再扣款?我认为扣了我的款就应负责就应该生效!这不明显他们保险公司业务员不熟悉业务(事先并未说明意外险有审核期,如果有,这期限有多久)?至今为止我也不知哪家保险公司意外险竟然还有审核期?明显,他们公司内部管理不严,而将这种审核期的风险推到我投保人身上;明显,平安保险公司业务员为拉业务事前描得千好万好,事后有麻烦唯恐躲避不及;明显,这与他们公司的服务理念“买保险就是买平安”完全不符,难道我给母亲买保险就是买死保?我不想这样,这不明摆着咒我母亲死亡吗?我该怎么办? 请专家、领导为我弱女子作主,调查事实真相,维护我投保人的权益,强烈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我母亲意外医疗赔付叁万元。 将此投诉转交平安人寿保险湖南分公司,12月12日,一名姓陈的负责人回复说,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但保险公司并无过错,虽然投保人已交了保险款,但投保人发生意外时还在保险合同的审核期,所以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理赔。其实发生这种情况的机率很小,投保人只要未退保,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再发生意外,则可以按合同理赔。 本报 欧金玉 Tags:就是 女士 平安 意外 保险 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