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全省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08起 省质监部门通报十起农资典型案例 本报4月13日讯( 邹靖方王诚)今天,从全省农资产品质量抽查和执法打假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质监系统“质监利剑护农”专项行动首战...
全省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08起 省质监部门通报十起农资典型案例 本报4月13日讯( 邹靖方 王诚)今天,从全省农资产品质量抽查和执法打假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质监系统“质监利剑护农”专项行动首战告捷,全省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08起,查获价值850万元假冒伪劣农资。会上省质监部门通报了查处的十起农资典型案例。 3月12日,全省质检系统全面启动“质监利剑护农”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764人次,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08起,扣押、封存不合格化肥200余吨,查获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货值850余万元,为农民朋友减少农业生产损失779.6万元。 本次抽查化肥生产企业204家,企业合格率为89.2%,产品合格率为91.1%;农药类抽查了22家企业的71批次产品,合格率为87.3%;农用地膜抽查了两家企业的两个产品,质量全部合格。抽查农机具219批次,合格190批次,合格率为86.8%。 通报的十起农资典型案例是:冷水江市湖南金信复合肥有限公司无证生产销售复合肥案、新邵县金利隆肥业有限公司生产假冒合格复混肥案、长沙德成化肥有限公司生产假冒不合格化肥案、娄底市梓门农兴农资经营部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案、邵阳市王姓经销商销售不合格尿素案、广西贺州市绿洲肥业有限公司在宜章县销售不合格肥料案、资兴市正丰农资经营部销售不合格肥料案、古丈湘宁肥业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肥料案、蓝山县龙旺经营部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注化肥案、张家界兴农复混肥厂生产不合格肥料案。 省质监部门表示,对本次抽查农资中的不合格产品,将检验报告全部寄达生产企业确认,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着手开展后处理工作。对严重不合格的,责令企业召回,监督销毁,并依法实施处罚;对一般不合格的,督促企业期限整改,未经整改复查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销售。 Tags:通报 查处 农资 违法 法案 案件 典型 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