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昨日,从郴州市检察院获悉,因涉嫌受贿索贿,5月15日,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廖仁明被检察机关依法决定逮捕。经检察院调查,2008年至2012年,廖在担任市招投标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 昨日,从郴州市检察院获悉,因涉嫌受贿索贿,5月15日,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廖仁明被检察机关依法决定逮捕。经检察院调查,2008年至2012年,廖在担任市招投标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25次受贿索贿共计人民币65.3万元。
据办理该案的检察干警介绍,廖在不少老板眼里是位“肯帮忙”的人。2008年初,该市某单位工程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一级资质,仅有二级资质的谢老板请廖帮忙。廖找出诸多理由,突破层层关卡,将投标人“一级资质”降为“二级资质”,最终谢老板如愿以偿。该市一邀标工程项目向招投标办报建后,廖不但不履行职责,反而透露消息给倪某,为他出谋划策,指导他协调关系,使这一邀标工程揽入倪某手中。在该市某医院门诊大楼项目招投标中,廖明知罗某等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不但不制止,反而暗中相助,帮罗某拿到承建权。 廖乐于助人中标实为受贿索贿。一个个他曾帮助过的老板,成了他随时随地取款的活财神。办案检察干警介绍,廖打牌手气不好要老板送钱,请人唱歌要老板买单,请客吃饭要老板结账,个人消费发票要老板报销,外出旅游要老板资助,还经常以办事为由要老板送钱。其中,仅谢某一人就先后6次共送给廖14万元,罗某先后8次共送给廖14.3万元。 此外,廖还善于用权索贿。张某是一位多次获得建筑质量优秀奖的承建商,没请廖帮过忙,但每次他中标后,廖就给他打电话祝贺,并暗示对方“孝敬”。2009年至2011年间,廖先后4次“祝贺”张老板中标,张老板就乖乖地送上8万元现金。张老板说:“我不求他帮什么忙,但求他别在招投标时给自己使绊子。” 在看守所,廖非常后悔地说:“这么多年都过来了,没想过去拿去要,现在后悔都来不及了,我只希望以好的态度争取从轻处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谢功梅 陈平 许志华 李美英 Tags:郴州 郴州市 建设 工程 投标 监管 原主 主任 被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