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夫妻两非法经营屠宰场,私宰生猪3000余头,全部销售给他人。5月15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熊某、王某批准逮捕。 2010年6月份开始,犯罪嫌疑人熊某、王某在没有办理屠宰... 夫妻两非法经营屠宰场,私宰生猪3000余头,全部销售给他人。5月15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熊某、王某批准逮捕。 2010年6月份开始,犯罪嫌疑人熊某、王某在没有办理屠宰证、动物防疫证、检疫证、营业执照、排污证的情况下,在各地收购生猪,私下聘请屠夫宰杀,并将猪肉全部销售给当地多个卖肉摊点。截至2012年2月,犯罪嫌疑人熊某、王某私自宰杀生猪达3000余头,销售猪肉价值约432万元,非法获利12万余元。 (作者: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祝泽强) Tags:非法 非法经营 一对 一对夫妻 夫妻 谋取 暴利 经营 屠宰 屠宰场 批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