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出生于90年代初的年轻小伙竟与他人结伙盗窃摩托车。近日,经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刘某出生于1990年1月份,没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 出生于90年代初的年轻小伙竟与他人结伙盗窃摩托车。近日,经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刘某出生于1990年1月份,没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2012年10月期间,刘某伙同李某(已判刑)等人先后窜至衡南县冠市镇、江口镇连续盗窃摩托车三次,共盗得摩托车三台,价值共计355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实施盗窃三次,盗窃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庭审中自愿认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作者:衡南县人民检察院 郭琴) Tags:年后 小伙 好逸恶劳 连续 盗窃 摩托 摩托车 三次 七个 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