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5年3月18日,湖南省纪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以下简称湖南省地勘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迪生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诚然,王迪生最终是违纪或是违法犯罪,要等有关... 2015年3月18日,湖南省纪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以下简称湖南省地勘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迪生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诚然,王迪生最终是违纪或是违法犯罪,要等有关部门的调查结论。然而,王迪生主政湖南省地勘局期间,批准该局二一四队转让攸县基地引发的纠纷,却损害了刘继业一家及千余参与集资老百姓的利益。
时间回到2010年秋,湖南省地勘局二一四队领导拟把国家划拨的攸县基地转让给他人造福自身。得知此消息,在攸县小有名气的房地产老板刘继业经人介绍牵上了线。2010年12月15日,文化不高的刘继业没有多想就在二一四队事先准备好的《二一四队攸县基地地面建筑物附着物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二一四队为甲方,他独资成立的湖南力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湖南立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用笔填在乙方一栏上。合同规定,该协议签订后10天内乙方将总转让价3168万元外加支付甲方的办公用房押金75万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该合同还专门订立了风险承担条款:“由于双方没有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未依照法律的规定程序转让攸县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地面建筑物、附着物。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依法按照国有划拨土地的转让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乙方未能将甲方的国有划拨土地受让成功,乙方支付给甲方攸县基地土地使用权、地面建筑物、附着物的转让费3168万元不予退还。乙方不得以本协议违反法律规定为由,提出本协议无效抗辩理由,并自愿承担其支付给甲方攸县基地3168万元的全部法律风险。” 针对此条款,刘继业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如此严重违法的协议,如此霸道的条款,居然出自一家大中型国有企业之手,真是不可思议。” 据了解,在该协议签订后的3年多时间里,由于法规所限,乙方想尽办法均不能办妥攸县基地的受让手续,而作为甲方的二一四队却迟迟不退钱,这可把老实巴交的农民老板刘继业急坏了。
殊不知,刘继业用以付给甲方的3168万元基本上都是从亲友中以高息借来的。对此说法,记者开始有些不相信,但是湖南中柱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受攸县公安局委托,核查刘继业的力升房产公司2010年至2014年账务出具的证明却让人大吃一惊:刘继业居然以每月3—4分的高息先后向300余名自然人及单位借款达2亿余元,至今尚有1.4亿元没有偿还。由于债台高筑,利息暴涨,刘继业不断重复着“高息借款还钱”的恶性循环游戏。至去年上半年,二一四队的本金3168万元虽然要回来了,但此时,刘继业所借的本息已高达1亿余元。 在债权人的围堵下,他原本平静、富足的生活无以为继,便于去年12月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由,向攸县公安局自首寻求“国家保护”。记者从攸县公安局获悉,刘继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该局已受理,目前正在初查阶段。 据了解,攸县公安局针对大量债权人围堵刘继业的问题,于2015年1月21日召开了专门会议,协调刘继业与主要债权人的矛盾,会上作出了几项硬性规定,才渐渐稳定了债权人的情绪。 近几个月来,刘继业和他的副手王政元等人在不断找二一四队领导和湖南省地勘局领导要求解决问题的同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反映自己遭遇的情况。刘继业对记者说,“我原本通过辛勤劳动,赚了几千万,没想到三四年时间就被湖南省地勘局二一四队这个鼎鼎大名的国有企业搞垮了,现在有家不能归,人身也失去了自由。” “二一四队和湖南省地勘局根本无心解决我们的损失问题,只想拖延时间和想办法应付。他们高薪聘请株洲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担任律师,并建议我们一同请株洲市仲裁委仲裁就是例证。”王政元告诉记者。 为了求证上述情况,记者近日采访了湖南省地勘局二一四队谢海英队长。据介绍,2010年攸县基地签订转让协议时,谢海英是主要负责人,时任副队长,次年晋升为队长,对此次“转让纠纷”,其是了如指掌的。于是,记者向谢海英提出了几个问题:一、当初是谁提出转让攸县基地这个动议的?谢海英称记不清了,说是集体决定的吧。二、如此违反政策、法律的协议,对受让者如此不公平的条文,难道在集体讨论时无人提出异议?谢海英对此无语。三、刘继业说时至今日,湖南省地勘局二一四队仍不想解决问题,而是高薪聘请律师应对,拖延时间?谢海英称不是,是乙方漫天要价。 谢海英告诉记者,“目前湖南省地勘局已下文,一切依法依规办事,要求通过仲裁和其他合法手段解决二一四队与力升房地产公司的矛盾。” 在此,记者亦希望这一方案能尽快付诸实践,彻底解决彼此的纠纷,让刘继业一家和千余老百姓恢复正常的生活。本网将跟踪报道。(记者 易柯柯 周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