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月12日,郴州市纪委通报该市查处的三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件。用郴州市纪委副书记李小华的话说,“对纪检干部的监督才刚开始,郴州正在制订一系列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的制度,防止‘灯下黑’”。 这3起案... 2月12日,郴州市纪委通报该市查处的三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件。用郴州市纪委副书记李小华的话说,“对纪检干部的监督才刚开始,郴州正在制订一系列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的制度,防止‘灯下黑’”。 这3起案例包括:苏仙区卫生局监察室主任李枝飞与他人通奸,侵犯公共财产骗取低保的问题。2011年12月至2014年7月期间,苏仙区卫生局监察室主任李枝飞与他人长期通奸。2012年,李枝飞利用虚假资料违规为其父母骗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7620元。2014年10月31日,经苏仙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李枝飞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按程序免去监察室主任职务。 苏仙区望仙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智峰违反财经纪律、工作失职的问题。2013年,苏仙区望仙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智峰通过虚报手段套取财政资金14000元,用于处理单位无票据支出。2012年8月至2014年5月期间,在该镇负责财务票据审核工作中对相关票据核报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他人通过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共计859478.4元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4年11月28日,经苏仙区纪委研究决定,报区委批准,给予李智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监察室主任刘丽慧贪污的问题。2013年9月,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监察室主任刘丽慧利用其兼任出纳职务之便,乘单位采购瘦肉精试纸卡之机,伙同其他工作人员贪污公款32000元,其中刘丽慧个人分得7000元。目前,刘丽慧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郴州纪委在内部机构调整时也相应加强了对纪检干部的监督力量,“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工作人员由1人增至4人,专门负责对纪检干部的监督。”(记者李柯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