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经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桂阳县国土局职工周巧兵因涉嫌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3年,桂阳县城关镇人柏某某(另案处理)看中了一块地块,便想以安置户的名义申请挂牌出让。为此,柏某某找到在国土局... 经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桂阳县国土局职工周巧兵因涉嫌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3年,桂阳县城关镇人柏某某(另案处理)看中了一块地块,便想以安置户的名义申请挂牌出让。为此,柏某某找到在国土局上班的周巧兵,提出让他去办理相关手续,并许诺事成后给其好处费。周巧兵欣然应允,通过向单位同事许诺好处,请求同事雷某某、彭某某等人帮忙,采取违反土地招拍挂的程序,篡改政府文件时间、排除竞争对手的方式使该地尽快进入招拍挂程序,并最终让柏某某等人以137万元的底价成功摘牌。事后,周巧兵收取了柏某某送的10万元现金。之后,周巧兵从10万元贿赂款中拿出15000元给雷某某、彭某某二人购买手机、烟酒等物品以示感谢,除去各项开支,周巧兵个人最终实得704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周巧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7万余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遂作出上述判决。(潇湘晨报 柏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