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停车遇到交警查纠时,南通启东这位司机不仅不下车接受调查,还用车顶撞交警行驶数十米,被控制后依旧激烈反抗推搡交警。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3月20日,启东法院对宋某犯妨碍公务罪案作出一审判决,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启东法院审理查明,1月7日14点52分左右,宋某驾驶小型汽车,停于汇龙镇人民路金鹰广场公交车站台路面。同日15点05分左右,启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施某杰、袁某某和辅警施某辉三人驾驶警车巡逻至该路段,发现宋某违章停车,遂停车查纠。 民警施某杰走到宋某车前,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宋某害怕违停被查处,驾驶车辆顶撞站在车前的民警施某杰,并想要强行驶离现场。事出突然,施某杰来不及避让,被迫趴在引擎盖上。宋某置民警施某杰的生命安全于不顾,继续向前行驶数十米后才停车。下车后,宋某被民警施某杰、袁某某和辅警施某辉三人控制,但还是激烈反抗并高喊警察打人,甚至将民警施某杰推倒在地,将警帽抓坏扔到地上,造成施某杰手部、头部受伤。 期间,现场有大量群众滞留围观,造成该路段交通拥堵。经启东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民警施某杰头部、左手皮肤擦伤,符合遭钝性外力作用所致,其损伤程度不构成轻微伤。 宋某现场被前来增援的启东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启东法院审理认为,宋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经构成妨碍公务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综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启东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