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临武检察院有熟人,可以找关系将看守所里的人捞出来。" 听到王某某的这句话,郴州的郭某某如同抓到了 " 救命稻草 ",为了将哥哥 " 捞 " 出来,他先后给了王某某十几万。直到接到看守所里哥哥的电话,郭某某才意识到这是个骗局。 近日,临武县法院审结了此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5年4月,被害人郭某某的哥哥郭某松因非法经营罪被羁押于临武县看守所。2016年1月份的一天中午,被害人郭某某在一次吃饭时认识了被告人王某某。王某某称自己在临武检察员有关系可以帮忙 " 捞 " 人,郭某某相信了被告人王某某所说。2016 年 2 月至 2016年11月间,王某某以需要疏通关系为由先后 7 次向郭某某索要财物139700元。2017年1月份的一天,被害人郭某某接到郭某松在耒阳监狱打电话给郭某某报平安时,郭某某才意识到被骗了,便联系王某某说要退钱。王某某虽口头答应退还其中的110000元,但实际上变更联系方式,潜逃至广东躲着郭某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被害人郭某某现金人民币1397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潇湘晨报 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骆美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