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攸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1.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支部书记谢志远,联星国土中心所周寿乐、彭归田,联星街道办事处重点工程办陈卫东,江桥街道办事处城建办文秋华,联星街道七里坪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刘香明等违纪问题。2015年,周寿乐、彭归田在联星国土中心所工作期间,陈卫东、文秋华在原上云桥镇人民政府城建办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联星街道七里坪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刘香明之子刘某违规多获批土地用于建房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5年11月,刘某违规获得使用面积为181平方米的《攸县农村村民建房用地批复》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超过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一户用地面积使用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的标准。2017年3月,刘香明在为其子刘某建房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批少占多,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审批181平方米,实际违法占用水田1794平方米,造成不良影响。时任联星国土中心所所长谢志远,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刘某建房过程中审批把关不严、巡察不力,未发现刘香明批少建多的问题,造成较大损失。2018年,刘香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其他问题合并处理),谢志远、周寿乐、彭归田、陈卫东、文秋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联星街道七里坪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刘香明、原居委会主任周配良、原秘书谭全南、居委会主任兼妇女主任罗清权,联星街道办事处三资办陈晓庆等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2017年4月,联星街道七里坪社区在对村级财务中出现的村级支付票据不规范、村民代表开会支付工资、烟酒票据报账等问题进行整改过程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将37788元烟酒票据替换为等额的餐饮、宣传费用票据。时任七里坪社区党支部书记刘香明、时任社区主任周配良、时任社区秘书谭全南、时任社区支委委员兼报账员罗清权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联星街道办事处三资办村账代理中心工作人员陈晓庆,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协助七里坪社区违规以餐饮、宣传费用等票据替换烟酒票据。2018年,刘香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其他问题合并处理),周配良、谭全南、罗清权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晓庆受到警告处分。(攸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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