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芬探视服刑的儿子(记者 李卉 摄) “妈妈,对不起,不能在家陪你们过年了,你们要保重身体,带好弟弟。我知道错了……”隔着会见室的透明玻璃窗,小刚(化名)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擦拭着汩汩流出的眼泪。 昨日,是第一看守所的会见日,谭芬(化名)清早5点就起床从乡下赶到茶陵县城再乘大巴赶到株洲。儿子小刚才15岁,因抢劫罪获刑。 大多父母离异或是留守儿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小刚去年12月经法院判决之后,因扣除原来的羁押期限,剩余的刑期不足一年,所以不必前往监狱服刑,而是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在第一看守所,18岁以下的未成年羁押对象目前共有37名。 管教干部周文斌在看守所工作13个年头,由于耐心细致,大多数时间是担任未成年人监室的管教民警。据他介绍,所里进来的未成年人十有八九都来自离异家庭或是留守儿童,因缺少关爱与管教走上犯罪道路,有一名未成年人此次已是第三次进所,但从未有家人前来探望过。 得知儿子犯事后,她果断辞职返乡 根据法律规定,未判决之前在押人员是不能与家属会面的,小刚去年5月进入看守所到12月判决,这7个多月时间,谭芬每天夜里都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想孩子,能吃饱吗?变天了衣服够穿吗?在里面会被欺负吗?直到见了面,始终揪着的心才稍稍舒展一些。 “我后悔自己外出打工,把孩子留给老人带,但是如果不出去赚钱,儿子以后读书的费用怎么办?”谭芬说出了自己的苦衷,她的纠结,也是很多农村父母的纠结。 谭芬与丈夫在浙江一皮具厂打工,刚进厂时,每个月两人加起来的收入还不到2000元,后来慢慢掌握了技术,收入逐渐高了起来,谭芬一个月可以拿到4000多元,结果没多久小刚出事的消息就传来。谭芬果断辞职返乡,要处理好小刚的事情,更要管好小儿子。 15岁的小刚:希望现在明白还不是太晚 小刚告诉记者,他不喜欢读书,“上课走神,成绩不好。”小刚混完小学,勉强读了初一,实在“坚持”不下去了,索性辍了学。 后来经人介绍去一家修车行做学徒,接触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杂,抽烟打牌、上网样样来,学徒的微薄收入根本不够开销,又不敢总是向家里要钱,于是他模仿电影里的桥段,戴着口罩帽子,趁着夜色对一名独行的女子实施了抢劫。 “管教干部对我很好,有次突然变天,他怕我衣服不够,还拿了自己的衣服给我。”小刚告诉记者,在看守所里,大家会学习法律知识、读书练字,管教干部也会进行个别谈心谈话,自己反思了很多。 现在,小刚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早日出去,把修车技术练好,以后能自食其力,“现在明白这些,希望不会太晚。”他说。(株洲晚报记者 李卉 通讯员 阎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