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和及时提醒,今后一定加强党纪法规的学习,深刻吸取这次教训,认真整改。”9月3日,因落实整改销号工作不力,桑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廖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这是该县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桑植县纪委监委充分履行监督职责,着力修复政治生态,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引导有犯错误倾向的干部回到正确轨道上来。一方面督促各党组织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开展日常监督,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通过谈话提醒、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方式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另一方面要求各纪检监察组织准确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通过函询、诫勉谈话、通报等方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教育挽救干部,避免干部从轻微违纪行为滑向犯罪的深渊。 1-8月,该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53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228人,占比64.6%,与去年同比增长66.4%。其中函询99人次、警示谈话5人次、纠正或责令停止违纪行为1人次、提醒谈话22人次,给予批评教育80人次、诫勉谈话50人次、通报4人次、限期整改8人次,其中科级以上干部 72人次。 “我们要常态化地开展咬耳扯袖工作,让我们的干部能够感受到责任和规矩无处不在,监督和约束无时不在。通过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校正干部成长方向。”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如是说。(桑植县纪委监委 向建华 刘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