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湘阴县纪委对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洋沙湖街道原新南村党支部书记陈友福违规领取扶贫资金挪作他用问题。2015年1月,洋沙湖街道原新南村在没有申报扶贫项目的情况下,通过县扶贫办原主任胡国良(已另案处理)违规领取1万元扶贫资金。新南村将该笔资金用于该村南桥组堤坝缺口修复开支,没有做到专款专用。陈友福作为时任新南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4月4日 ,陈友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静河镇原共和村党支部书记郑文志违规领取扶贫资金挪作他用问题。2014年6月,共和村在没有申报扶贫项目的情况下,通过县扶贫办原主任胡国良(已另案处理)安排,违规从樟树镇祥源村花卉苗木生产扶贫资金中调节获得3万元。共和村将此款用于该村西撇洪渠去污除杂工程开支,没有做到专款专用。郑文志作为时任共和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4月4日 ,郑文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樟树镇祥源村原党支部书记黄佑林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4年6月,祥源村向县扶贫办申报并获得花卉苗木生产扶贫资金7万元。通过县扶贫办原主任胡国良(已另案处理)调节安排,祥源村实得扶贫资金4万元。祥源村将此款全部挪作修路、修塘坝、村部维修等其他村级开支,没有做到专款专用。黄佑林作为时任祥源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4月10日,黄佑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静河镇原共和村会计秦永福滥用职权为他人违规领取扶贫资金提供帮助问题。2013年3月份,湘阴共和种植养殖有限公司因不符合申报扶贫资金主体资格,该公司法人代表肖某某请共和村会计秦永福提供帮助。2013年4月17日,秦永福违规提供了村委会印鉴和结算收据,为该公司以共和村名义从县扶贫办获得养殖扶贫资金2万元,该公司将此款用于与脱贫攻坚无关的其他支出。秦永福作为时任共和村会计,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4月11日,秦永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湘阴县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