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溪区法院受理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15天强势快速执行,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候某与被执行人某建设公司双方分别于2013年12月、2014年5月、2014年7月签订了《云溪某宾馆维修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云溪某宾馆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维修业务、空调采购、安装业务的竣工时间,并写明申请执行人需按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并经被执行人验收合格。申请执行人如期竣工,并在返修后经被执行人验收合格。但直至2015年8月底,被执行人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拖欠工程款86万多元。 候某与某建设公司是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关系。某建设公司所拖欠工程款其中大部分为农民工薪资。云溪法院执行局在2015年12月23日立案受理之日起,便十分重视此案,由局长姜秋萍亲自执行。为防止建设公司转移财产,候某在诉讼阶段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89万余元。姜秋萍在审查完资料后立马准备文书,送达执行通知书给常德市广发银行某分行(即被执行人冻结存款所在账户)。但在文书送达后却毫无回应。 2016年1月4日一早,姜秋萍携带假日加班加点准备的文书驱车赶往常德。银行某分行副行长进行接待,却拒绝签收文书。尽管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副行长依旧不协助法院履行扣划义务。在银行下班前,姜秋萍决定留置送达文书,并口头交代若银行于1月5日下班前仍不协助扣划义务,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但直至5日下午,仍未收到银行任何回应。姜秋萍当机立断制作罚款决定书,严惩拒不协助执行人,维护司法权威性。6日一早,一行人又赶往常德交涉,最终完成扣划。两日的奔波,姜秋萍一行人终于完成了执行,可以让农民工过个安心年。(记者 段佳通讯员 孙培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