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昨天,临湘市人民法院对喻鹏峰等16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非法制造枪支罪等9项罪名对喻鹏峰判处有...
昨天,临湘市人民法院对喻鹏峰等16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非法制造枪支罪等9项罪名对喻鹏峰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7万元;对喻魏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对方最明等其他14名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拘役不等。
2005年以来,喻鹏峰以同乡为纽带和基础,先后网罗喻魏等30余人,逐步形成以喻鹏峰为首,喻魏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进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抢劫、开设赌场等一系列犯罪活动,造成2人重伤、4人轻伤、多名被害人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 李宁 钟临辉) Tags:被告 被告人 犯罪 一审 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