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日前,汨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刑侦大队协同作战,从一起“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中发现疑点,成功破获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 报警:小型货车撞死了人 7月29日上午,汨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22报警电... 日前,汨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刑侦大队协同作战,从一起“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中发现疑点,成功破获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 报警:小型货车撞死了人 7月29日上午,汨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22报警电话骤然响起,接警员拿起电话,立即传来报警人急促的声音:在省道S308线旁汨罗市新市镇团山村,居民郑某某家前的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请速派警员过来处理。 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通知汨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前往事故现场处警。经勘查,事故发生在一条南北走向不足5米宽的弯道下坡路面。民警在一住户家的水泥出入口处,发现有一条长9米,宽0.5米的血痕,初步认定该血痕是伤者倒地后,受到车辆碾压拖擦受伤后留下的痕迹。然而,细心的民警在现场并未找到任何车辆制动的痕迹。随后,在距事故现场50多米远的地方,一辆装满废旧货物的小型货车进入了民警的视线,该车车头左前角撞在路旁一住户家的石头围墙上。 通过现场勘验,民警发现,从现场轮胎印、伤者碾压拖擦痕迹和事故车辆最终的位置看,该小型货车极有可能是肇事车辆,且该事故应该是肇事车辆从郑某某家装完货物后,从其家中出入院门时与受害人相撞所致。 勘验:事故现场疑点重重 然而,现场路面视线良好,路道无岔路口,这起交通事故是如何发生的?而受害者是河南人,在现场附近没有亲戚朋友,他怎么会出现在事故现场,又是如何被撞遭碾压的呢?带着这一系列疑问,办案民警意识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因案情重大,办案民警立即将案情报告汨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随后,案情很快上报至汨罗市公安局局长付学文。一支由刑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专案组也立即成立。 随后,现场调查访问、尸体检验、车辆技术鉴定等各项工作迅速启动,侦查员兵分四路展开工作。通过调查访问、走访事故现场的知情人、目击者;请专业技术人员针对肇事车辆进行车辆制动性能技术检验鉴定;围绕死者的社会关系、人际交往入手,深入排查;对肇事驾驶员进行讯问……侦查人员慢慢了解了事情的真相。 真相:证据面前不容抵赖 侦查员经现场调查走访,发现此事故并不是肇事驾驶员涂某所交代的那样:在7月29日上午8点多,涂某驾驶小型货车在行驶过程中将行人张某某撞倒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而经办案民警找到的目击证人、车辆技术检验鉴定等证据证明,排除了交通肇事的可能。在铁的证据面前,肇事驾驶员涂某终于交代其犯罪事实,至此案件终于真相大白。 7月29日08点30分许,犯罪嫌疑人涂某驾驶一辆湘F85XXX小型货车,在汨罗市新市镇团山村村民郑某家中购买了一车废品,准备拉回自已家中进行加工。在启动车辆时,涂某车上所载货物,将停在郑某家院内的河南籍驾驶员张某某驾驶的豫HC0大货车反光镜“撞歪”,两人因此发生了争执。涂某仗着自己是本地人,强行开车离开。张某某认为自己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被人欺负,一气之下跑到郑某家院门口,阻拦涂某驾驶车辆离开,涂某停车与张某某理论一番后未果,张某某一屁股坐在大门口背对着涂某的车辆,涂某气得冲上车,准备启动车辆吓唬张某某,谁知车辆刹车突然失灵,车辆迅速往前滑行,张某某躲闪不及被卷入车底丧生。 涂某为逃避责任,以发生交通事故报案,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此事故经汨罗市公安局刑侦、交警部门联合侦破此案,还给了死者一个公道。 现经技术部门检验鉴定为车辆机械故障,刑侦部门认定涂某过失致人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涂某因过失致人死亡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记者 龙思瑶 通讯员 吴宏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