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日报9月18日讯( 何选军 黄振 黄明胜 方平红)平江县国税局对税务稽查案件实施“一案双查”。截至8月份,共办理税务稽查案件23起,查补入库税款437万元,查处违纪违规税务干部2人,分别给予记过和...
湖南日报9月18日讯( 何选军 黄振 黄明胜 方平红)平江县国税局对税务稽查案件实施“一案双查”。截至8月份,共办理税务稽查案件23起,查补入库税款437万元,查处违纪违规税务干部2人,分别给予记过和诫勉谈话处理。
“一案双查”是国税部门在对外检查纳税人偷漏税行为的同时,对内部税务干部违纪违规行为一并进行查处的一项工作举措。“一案双查”促进了税收工作的健康发展。1至8月,该局累计完成各项税收收入14470万元,占年计划76.79%,同比增长21%。 Tags:国税 国税局 税务 稽查 案件 实施 一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