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4月13日,由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案在资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犯罪嫌疑人陈某当庭认罪,表示愿...
4月13日,由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案在资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犯罪嫌疑人陈某当庭认罪,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该案由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于2011年8月15日以被告人陈某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移送资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过程中,该案承办人本着不漏不纵、严格把关的原则,细致查阅相关证据,经过两次退侦补充侦查,依法追诉被告人陈某漏罪两条,经查实: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18日陈志兵被抓获期间,被告人陈某共伪造一张身份证、一张医师资格证书、一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一张医师执业证书、一张二胎准生证、一张残疾人证、一张出生证,共得赃款810元。 鉴于近年来贩售假证的现象呈愈演愈烈之势,考虑到陈某案的典型性,资阳区检察院认为有必要突出该案的社会效果,故依法建议法院对陈某从严从重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半。等待陈志兵的将是法律严厉的惩罚。 Tags:伪造 造各 各种 种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