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文静 彭卫)11月13日,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对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陈某(女,36岁)依法批准逮捕。2000年10月至2011年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利用先后担任南... 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文静 彭卫)11月13日,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对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陈某(女,36岁)依法批准逮捕。2000年10月至2011年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利用先后担任南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股统计员、会计,财务部副部长兼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财务部主任等职务的便利条件,采取在转账空白支票上偷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手段,先后挪用单位资金数千万余元,用于自己与丈夫夏某(另案处理)在外经营公司、购房、炒股、赌博及其他个人挥霍,挪用的资金至今未能归还。该案公安机关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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